乾成律师基金备案法律服务
联系电话:13801022193
联系邮箱:wangyan@qianchenglaw.com

申请机构的名称和经营范围应含有与“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与私募基金管理人业务属性密切相关的字样,并不要求必须含有“私募”字样。如果名称中只含有“投资”二字,目前是没有问题的,但随着审查越来越严,未来很可能并不会被审查通过。另外,“投资咨询”是不行的。
基于专业化经营原则,申请机构应该专一地经营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如果存在其他非金融业务,则很可能无法被审核通过。这种情况下,申请机构应该剥离掉无关业务,实现专业化经营。
申请机构的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对于还没有获得从业资格的高管人员,不能通过事先承诺,事后补办的方式来进行管理人登记。
由于私募基金只能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而关联企业如果存在投资、担保业务,将很难保证其与私募基金不会产生关联。基于此,关联企业不得从事投资、担保业务。
随着相关规定以及政策的出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以及私募基金备案将面临越来越严格的审查。鉴于此,律师的作用将会越来越重要。乾成律师事务所拥有专业的私募领域专家,最出色的律师团队,我们秉持专业、高效、尽责的精神,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扫描/长按↑二维码,识别并关注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