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律师协会明文规定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不得免费或者减少收费。对于此规定,笔者深感欢欣鼓舞。
刘桂明先生说:“律师是一个看起来很美,听起来很阔,说起来很烦,做起来很难的职业”。笔者从事律师职业15年,对刘先生的这句话深有感触。笔者回想过往,思绪万千,当初通过司法考试可谓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现在改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初执业后历经了3-5年的煎熬、折磨和挣扎,好不容易“脱胎换骨”做了合伙人,带领团队和律所也非常不容易。在这个“快鱼吃慢鱼”的时代,为了长期保持竞争力,笔者必须不断学习,研究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要处理好与法官或者对方当事人的关系。好不容易有点“功成名就”的小虚荣,党委、政府、律协要求讲政治,努力承担律师的社会责任,做一名有社会良知的律师。律师之路一路走来,可谓“过五关、斩六将”,殊为不易!
笔者曾思考一个问题,律师行业为什么这么混乱和艰难呢?毋庸讳言,我国现在使用的一整套法律制度,几乎都是从西方发达国家借鉴和移植而来。这也导致我国法律职业发展无序且充满投机,律师很没安全感。律师群体的智商情商都比较高,外部环境再困难,以律师们的智慧,最后大抵都不是难事。但是律师行业内部的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让律师感觉束手无策,比如部分律师的去专业化、恶性低价竞争、浮躁的投机行为,等等。这使得律师为了生存发展疲于奔命,因没有安全感而更加重视短期利益,其中尤以恶性低价竞争为甚。
在互联网时代,由于通过互联网就可以寻求到一些基础的法律服务,律师行业受到“互联网+法律服务”的巨大冲击,我国法律服务市场中很多需求者对律师服务的认识还停留在初级层次,这也使得律师以往工作8小时就可养活自己,现在要工作12小时甚至更长时间,巨大的生存压力击垮了整个律师行业收费体系。笔者前段时间曾经参与一家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的比选。笔者的报价是20万元,参与比选的律所中,报价最低的是5万元。对于笔者团队的专业能力、服务经验,企业比选评分小组都非常认可,他们也知道报价最低的律所不专业、没经验,但最后他们还是选择了5万元报价,因为他们无法向上级交代。
有的委托人则是漠视律师法律服务的价值,他们对律师的要求是水平高、关系硬、服务好、收费低,完全忽略律师各自的专业能力、执业经验以及代理成本,凭自己对律师费标准的预判或其他律师的报价,盲目追求低价,无视“一分钱一分货”的市场原则。去年,笔者曾接待一个当事人咨询,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和其提供的一些材料,分析评估了整个案件难易和复杂程度,告诉他收费标准是5万元。当事人告诉笔者他之前咨询的一个律师报价3万元,他觉得律师费用有点高,问笔者能不能少点。对于这样的委托人,笔者只想敬而远之。作为律师,笔者只靠专业能力去说服客户。
恶性低价竞争对整个律师行业发展极其不利,个别律师和律所以牺牲整个律师行业的标准来获取短期利益,这无异于饮鸩止渴、竭泽而渔。曾经,有的律所对外的宣传口号是“官司不赢,分文不收”,这背后实质就是以低价甚至不收费等进行虚假宣传。他们只追求短期利益,殊不知他们在当事人的眼里很low,当他们觉得应该收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时候,别人会认为不够格。
其实,价格传递的信息本身就是一种价值定位,虽然高价不一定直接让当事人产生高品质的感觉,但低价却很容易给当事人留下低品质的印象。
中国律师现在有30万,竞争越来越激烈,律师同仁们生存状况堪忧。全国律师协会的这一规定,对整个律师行业而言无疑是一道福音。我们应当从自身做起,应当具有大局观和整体意识,严格遵照律师收费标准,全力遏制、抵制个别律师和律所的恶性低价竞争行为,推动律师行业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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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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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乾成法律观察第392篇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