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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空难损害赔偿简明指引(十)——遇难者身故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发布日期:2022-04-02 浏览次数:115

文|王兴尧律师

如本系列前几篇文章所介绍,空难发生后,根据遇难者的职业身份及是否购买商业保险不同,遇难者可以获得的身故赔偿包括:保险公司给付的航空意外险赔付;承运人(航空公司)对受害者的损害赔偿;社会保险机构和用人单位给予的工伤赔偿。

按现行的标准,遇难者如果同时满足以上三个赔付条件,其家属可以获得数百万元不等的赔偿,虽然再多的金钱也无法抚平家属失去亲人的痛苦,但这些赔偿有助于帮助生者恢复正常生活。因遇难者通常不会留下遗嘱,所以其遗产的分配及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将是家属们不得不面临的一个问题。

如何处理好遗产,做好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对于生者,尤其是需要扶助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尤为重要,遇难者近亲属应妥善处理,避免因财生恨,影响家庭的团结,本文对以上三种赔偿金的属性分别做一介绍。

一、保险公司给付的赔偿金是遗产吗?

旅客向保险公司投保航空运输人身意外伤害险, 发生航空事故时可以在承运人赔偿之外再获得航空意外保险金。通常来讲,空难的保险理赔流程主要包括受理报案、立案调查和取证、审核和审批、通知和领款5个步骤。“3.21”东航MU5735航空飞行器事故后,多家险企均表示,简化理赔流程减免事故证明等资料、取消定点医院及费用限制、以及实行“无保单、无事故证明”的赔付。

我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的,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因此,在空难事故发生后,对购买了航空意外险的遇难者的赔付属于其遗产。

二、航空公司给付的赔偿是遗产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实践中航空公司往往采一次性方式支付一笔赔偿金,人们对于这种概括赔偿金性质的认定往往会存有争议,该赔偿金中哪些属于遗产,哪些不属于遗产。

《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自然人死亡的时间是划定遗产的特定时间界限,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是死亡后产生的,而不是自然人在死亡时所遗留的,所以不是遗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2004〕民一他字第26号)》答复如下: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因此,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不是死者的遗产。

通俗地说,“死亡赔偿金”并非“赔命钱”,也不是赔给死者的,死者在法律上和事实上都不能享有或者行使此项损害赔偿请求权。“死亡赔偿金”在内容上是对构成“经济性同一体”的受害人近亲属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法律性质为财产损害赔偿,其赔偿请求权人为具有“钱袋共同”关系的近亲属,是受害人近亲属具有人身专属性质的法定赔偿金。

三、工伤赔偿是遗产吗?

工亡的标准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项费用。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不是遗产,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不是遗产呢?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系对死者亲属的物质补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不是死者的遗产,是死者近亲属的共同共有财产,但分割时应考虑当事人与死者的生活亲密程度和对死者的经济依赖程度两个原则进行分配。

四、处理方法

(一)如果是遗产,则按照《民法典》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二)如果不是遗产,死亡赔偿金和一次工亡补助金属于死者特定家属的共有财产,具体分割时,可以有以下原则:

1、协商原则:由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2、优先照顾被扶养人的利益原则:首先应该照顾被扶养人的利益,不能因为受害人的死亡而致使被扶养人遭遇生存困境。在存有被扶养人的情况下, 概括赔偿的大部分应当作为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因为此时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没有其他的请求权来满足, 只能从概括赔偿金中实现。

3、均等原则:法院一般参照遗产分配原则处理,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但同时还会综合考虑各分配对象与死者的亲密程度、对死者所尽抚养或赡养义务、生活能力、经济状况等客观情况,以确保死亡抚恤金的分配更加公平、合理,且不违背抚恤金发放之目的与初衷。

(三)是否认定遗产,关系到遇难者债务清偿。如果是遗产,遇难者生前所负债务,应当先由其遗产进行清偿,清偿完还有剩余的按法定继承处理。如果不足以清偿,继承人无义务清偿。如果不被认定为是遗产,且家属均不同意用于清偿的,则遇难者的债权人不能主张用于清偿遇难者个人债务。

特别说明:

《国内空难损害赔偿简明指引》系列文章共十篇,到今日暂告一段落,愿本系列文章能给遇难者家属一些有益的帮助。清明之际,谨以此文遥祭“3.21”航空飞行器事故中不幸遇难的全体乘客和机组成员。




国内空难损害赔偿简明指引(九)——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