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向刘龙律师赠送致谢锦旗
2020年8月,当事人马某经朋友推荐找到刘龙律师,欲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事宜。
经了解,2020年5月,马某因遭遇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治疗后,肇事司机除垫付部分医药费外,未给予马某任何赔偿,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也从未露面,因马某受伤较重,保险公司不同意走理赔程序,该事故肇事车辆一方负全部责任,无奈,马某只得寻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在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及现有证据,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侵权责任、交通事故类审判规则后,为了让当事人尽可能多、尽可能及时地拿到赔偿款,刘律师精准把握立案、提交证据以及申请司法鉴定的时间,制定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的方案。
本案关键点:一是,根据伤情基本确定三期期限,并结合司法鉴定结论适用规则,确保三期期限最大限度“使用”;二是,确保十余项赔偿项目能最大限度的被法院支持,以使当事人能够获得“顶格”赔偿。
自2020年10月线上立案,到 2021年1月庭前谈话确定司法鉴定机构选择方式,这期间当事人曾多次表达急于寻求开庭并尽快结案获得赔偿的想法,并出现情绪上的反复波动,刘律师多次耐心宽慰当事人并向其阐述、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审判规则,当事人在充分理解刘律师的良苦用心后,转而积极配合案件进程,以待最好的结果。
2021年2月,法院通知刘律师鉴定结论后,随即联系当事人补充其他证据,并尽快完成赔偿款核算。3月17日,法院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支持赔偿款共计26万余元。经刘律师催促,保险公司于两周内支付相关款项,剩余应由肇事司机赔偿的款项也在刘律师的协助及督办下,于四十日内分两笔全额支付。
刘龙 律师
擅长以事实和法律视角深入分析委托事项的关键,具有较强的庭辩经验。
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 | 合同纠纷 | 侵权责任纠纷 | 婚姻家庭纠纷 | 民事执行与和解 |
公司法律顾问 | 民商事重大争议解决 | 劳动争议 | 非诉法律事务 |
部分代表案例
1. 2015年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陈某某故意杀人一案,经罪轻辩护,最终判处陈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处无期徒刑,当事人家属予以认可并给予好评。
2. 2019年张某某提供劳务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一、二审、申请强制执行等程序,最终胜诉并得到百余万元赔偿款,张某某对案件办理结果十分满意并予以好评。
3. 2019年张某某(被告)公司股权纠纷案件,经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最终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我方胜诉,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满意并对代理工作予以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