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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成新书推荐 | 《矿山安全——类案甄别与裁判规则确立》

发布日期:2025-02-17 浏览次数:106

近年来,矿山安全事故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矿山安全问题的广泛关注。在此背景下,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法学院法学系主任、硕士生导师、卜素副教授及法学系副主任、硕士生导师、朱梦妮副教授联合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盖铁猛律师、高级合伙人应卓著律师及刘晶媛律师共同编撰了《矿山安全——类案甄别与裁判规则确立》一书,为矿山安全领域贡献了一份专业力量。

内容简介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基础工业的发展离不开矿业产品的提供,矿业行业作为高危行业,其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往往引起全国关注,因此我国专门建立矿山安监局予以监督,建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秩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矿产行业的生产运营与安全生产之间应当是一个协调关系,一方面安全生产使人力资源得到有效维护,另一方面通过安全生产秩序的保障进一步减少生产成本。然而,现实中利益平衡并不容易达成,企业的安全生产与生产经营关系紧张,在经济爬坡过坎期,这种现象尤为明显。我国安全生产法律规范起步较晚,很多方面的规定并不完善,在实践中仍存在难点、痛点,因此产生了大量的纠纷,对行业发展有着严重影响。

基于上述认识,本书的编写团队依托大数据检索平台收集到海量类案,在其中精选经典案例,在深刻挖掘裁判要旨的基础上深刻把握裁判思维,通过系统性的研究,共分析、提炼类案裁判规则17条。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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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生产裁判规则第1条

在矿业安全生产案件中,根据相应主体的职责、日常监督履责情况以及突发应对措施三大基本要素决定其如何承担事故责任 // 001

一、聚焦司法案件裁判观点 // 002

二、司法案例样本对比 // 003

三、司法案例类案甄别 // 022

四、类案裁判规则的解析确立 // 026

五、关联法律法规 // 032

矿业安全生产裁判规则第2条

承包人未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可推定为承包人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客观事实 // 037

一、聚焦司法案件裁判观点 // 038

二、司法案例样本对比 // 038

三、类案裁判规则的解析确立 // 047

矿业安全生产裁判规则第3条

矿山安全类事故所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安全生产责任人应承担安全保障基本义务,其他主体根据实际劳动关系确认责任分担形式 // 051

一、聚焦司法案件裁判观点 // 052

二、司法案例样本对比 // 052

三、类案裁判规则的解析确立 // 062

矿业安全生产裁判规则第4条

在矿山安全案例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一线工人应根据其是否承担安全生产组织活动予以判断 // 065

一、聚焦司法案件裁判观点 // 066

二、司法案例样本对比 // 066

三、司法案例类案甄别 // 072

四、类案裁判规则的解析确立 // 074

五、关联法律法规 // 074

矿业安全生产裁判规则第5条

因矿山项目本身存在缺陷导致事故发生的,矿山项目所属主体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矿山的建设方与设计方承担次要责任 // 077

一、聚焦司法案件裁判观点 // 078

二、司法案例样本对比 // 078

三、司法案例类案甄别 // 089

四、类案裁判规则的解析确立 // 090

五、关联法律法规 // 092

矿业安全生产裁判规则第6条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机构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在矿山工程单位中,矿山企业与中介机构的责任独立认定,都需要承担各自的安全责任 // 099

一、聚焦司法案件裁判观点 // 100

二、司法案例样本对比 // 100

三、司法案例类案甄别 // 102

四、类案裁判规则的解析确立 // 104

五、关联法律法规 // 106


矿业安全生产裁判规则第7条

当矿山工程外包时,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都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就安全生产事故应依据过错承担连带责任 // 109

一、聚焦司法案件裁判观点 // 110

二、司法案例样本对比 // 110

三、司法案例类案甄别 // 121

四、类案裁判规则的解析确立 // 122

五、关联法律法规 // 124

卜 素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文法学院法学系主任、副教授

 个人简介 

卜素,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法学院法学系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行为法学会生态环境保护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市安全生产法研究会副秘书长等职。主要著作有《欧洲言论自由的法律保护——以〈欧洲人权公约〉为核心的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专家解读》《环境资源纠纷案件裁判规则(一)》系列丛书。获奖情况,主持项目《山西焦煤集团合同管理信息化平台》获2019中国能源企业信息化管理创新奖;2021年获得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在《理论探索》《政法论从》等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

朱梦妮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法学院 

法学系副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个人简介 

朱梦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法学院法学系副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应急法治等。中国人民大学诉讼法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诉讼案例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北京市网络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应急管理专家库及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专家。发表多篇核心期刊论文,出版《证据辩护理论、制度与实践》等专著,参与编写《刑事庭审的中国问题与出路》等著作,致力于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成果丰硕。

盖铁猛

乾成律师事务所 创始合伙人

 个人简介 

盖铁猛律师在二十年的执业经历中,积累了大量诉讼和非诉讼业务的处理经验。专业领域涉及并购重组法律事务、公司法律事务、商事合同法律事务;在重大商事诉讼、仲裁领域以及并购重组领域,盖律师更是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精准的解决方案。盖律师及律师团队曾先后担任政府和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大中型民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承办了千余件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绝大多数业务的处理结果达到甚至超出委托人的预期,获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社会职务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咨询专家组专家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

中国法学会会员/北京市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委员

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北京市国有资产法治研究会委员

北京市律师协会面试考核考官

北京市律师协会第十二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北京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北京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并购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北京市律师协会第十届合同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第四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业务研究会主任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合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第二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世界青商大会组委会常任理事

先后担任承德仲裁委、唐山仲裁委、沧州仲裁委、临汾仲裁委、宝鸡仲裁委、十堰仲裁委、潍坊仲裁委、阳江仲裁委等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获得荣誉

北京市律师协会“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北京市律师协会“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朝阳区律师协会“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世界青商大会“新锐青商”荣誉称号

应卓著

乾成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个人简介 

应卓著律师曾在政府机关工作,又在北京市某法院长期担任审判长,在集团公司法务部任负责人,现为乾成律所高级合伙人。

专攻民商事争议解决,法律经验全面,各个领域均有涉及,全局观强。既能把握专业水准,又能充分考虑企业的运营实际;不仅仅能解决现有纠纷,更会为客户提供风险预警,消除隐患。

 业务领域 

建设工程 | 民事执行与破产清算 | 公司股权纠纷|投融资 | 商业并购 | 债权债务 | 不良资产处置 | 房屋买卖 | 重大争议解决 | 公司法律顾问 | 企业创新法律风险管理

刘晶媛

乾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

 个人简介 

刘晶媛律师,具有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和诉讼纠纷解决实务经验。刘律师擅于沟通谈判,坚持“耐心倾听,专业高效”的理念,在实践中能胜任不同环境的法律应用工作,能独立地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对各种复杂疑难案件进行逻辑分析与判断,提出正确的法律适用意见,用心为客户提供专业化服务,充分保障客户合法利益。

 业务领域 

民商事诉讼 | 能源矿产 | 企业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