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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销不成立 青年创业者重获自由——陈明律师代理的某远洋捕捞案获得圆满解决|乾成业绩

发布日期:2025-08-26 浏览次数:79

近日,由乾成律所陈明律师团队代理的一起涉网络传销案件,在案件定性存在较大争议的情况下,陈明律师通过深入研究案卷材料,独辟蹊径,将证据辩护作为案件突破的关键抓手,最终实现案件由组织、领导传销重罪变更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轻罪的辩护成果。一审宣判后,当事人刑期实报实销、被违法查封的近千万元资产获得解封,堪称近年来国内远洋捕捞案件成功解决的经典案例。

1.远洋捕捞:跨省抓捕,志在必得  

本案当事人曹某曾是金融行业的青年才俊。2022年,曹某敏锐的察觉数字藏品领域将大有可为,遂与王某在苏州共同成立某网络公司,主营数字藏品业务。2023年初,该公司上线了数字宠物发行与交易平台,即玩家可在线上孵化或购买数字宠物,并向新玩家推广该平台,推广的新玩家及所拥有的数字宠物达到指定数量,即可提升等级。等级越高,玩家即可获得平台更高的交易分成奖励等。

2024年初,在历经多次业务调整后,曹某、王某将公司出售给他人,退出了公司经营。2024年9月,东北某地公安突然以曹某等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为名,不远千里赶赴苏州将曹某带回东北羁押。

曹某被羁押后,办案人员即声称,只要曹某愿意退赔数千万赃款,即可对曹某取保。在整个侦查阶段,办案人员多次以“退赃即可取保”为诱饵,要求家属退赃。 

2.证据辩护:独辟蹊径,证据为王

怀揣着家人无罪的强烈信念,曹某家属在审查起诉阶段伊始辗转委托陈明律师团队为曹某辩护。收案后,陈明律师迅速开展阅卷工作,并多次会见曹某以了解其业务模式。经分析,陈明律师认为,本案虽然存在等级和奖励,但该等级与奖励间并无明确的对应关系,并非传销犯罪所要求的层级与返利,特别是不存在间接返利,不构成传销犯罪。然而,棘手的是,一方面,侦查机关在卷宗中提供了某运营相似业务的网络平台被认定为传销犯罪的相关材料,另一方面,通过案例检索,辩护团队也检索到其他个别相近案情被认定为传销的判例。这些情况都说明,本案定性存在重大争议,直接以实体辩护争取无罪的难度较大。

面对困境,陈明律师没有放弃。“一切辩护的基础都建立在卷宗之上”。为寻找辩护思路,陈明律师再次扎进了厚厚的卷宗中。通过深入研究卷宗,陈明律师发现,作为一起网络犯罪案件,该案只有一份对所谓“传销人数”、“传销金额”进行认定的“《专项审计报告》”,并无对涉案电子数据的分析鉴定。据以定案的关键事实,如业务模式、“传销”层级、“返利”方式等,均仅有涉案人员笔录予以证实;而涉案公司业务模式历经多次调整,后又转让他人。相关业务模式是否有根本变化、是否影响本案定性,均无客观证据予以证实。

鉴于此,在与多位国内知名网络犯罪、电子证据专家深入探讨之后,陈明律师决定以证据辩护为主、定性争议为辅,向公诉机关全面阐述辩护意见。在反复沟通中,陈明律师亦了解到,公诉机关对该案证据确实存在较大疑虑。由此,陈明律师进一步坚定了信心,多次要求约见承办检察官,当面向其演示本案电子证据应有的取证及分析逻辑。最终,在历经两次退补之后,公诉机关在审查起诉最后一天约谈辩护团队,给出了变更轻罪罪名、刑期实报实销的处理方案。经征求当事人意见并分析利弊,曹某完全予以接受。

3.解封财产:乘胜追击,不留后患

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曹某家属突然提出,办案机关还冻结了曹某及其妻子名下房产、车辆、证券账户等多项财产,价值总计近千万。但因公安机关违规操作,相关查扣冻手续并未随案移送。对此,陈明律师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检察机关反映办案单位违法冻结,要求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对该违法行为予以纠正。经过反复沟通,检察机关接受辩护团队的意见,向公安机关发函要求依法予以解封。

2025年8月6日,本案一审开庭。因当事人认罪认罚,这起流水过亿、定性存在重大争议、起刑可能在5年以上“网络传销”大案,整个庭审仅用时20分钟。随即,一审法院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30万。宣判后仅一个月,曹某即将重获自由。同时,据了解,曹某及其家属被冻结的全部财产也已解冻,案件基本获得解决。

4.办案手记:找准案件关键症结,

综合运用辩护手段,灵活掌握谈判策略

本案定性存在重大争议。在已有判例不利于我方的情况下,陈明律师团队准确的判明:如仅围绕定性争议,与控方展开“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式的纯理论争辩,在现有刑事诉讼模式下将使当事人面临极大的定罪风险。因此,陈明律师团队精准、巧妙的找到了本案证据链存在的关键缺失,以“证据硬伤”核心武器逼迫控方让步,在无罪目标存在风险、轻罪方案当事人能够接受的情况下,积极引导与控方就案件处理方案达成一致,最终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陈 明

乾成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刑事业务部 副主任

 个人简介 

陈明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刑法学硕士学位,曾在法院系统工作,先后担任法官助理、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等职务,承办或参与承办了一系列在全市乃至全国有重要影响的刑事案件,发表过多篇刑事审判业务专业文章,对刑事审判程序及实体法内容均有深入研究。后加入大型国企负责集团公司纠纷案件、法律风险防控等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民商事诉讼、公司法律事务处理经验。执业以来办理多起具有影响力案件。

 业务领域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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