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量明确自由的边界,并让自由充斥这个空间。这是慎独,与任性正相反。
“什么是‘文化’?是根植于心底的修养,是不用提示的自觉性,以及我们为他人着想的善良,和在有约束前提下的自由。”
执业风险和权益保护关系到每位律师的切身利益,影响到整个中国律师的执业形象及法治环境的优化。
今天的乾成社,小编为大家奉上首届朝阳青年律师发展论坛下午“对话大律师”第一场“青年律师执业风险与权益保护”的现场实录 。
这是乾成社第 18 篇文章
【主讲嘉宾】 张峥 | 高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对话嘉宾】
• 郝惠珍 | 盈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名誉主任
• 胡永春 | 齐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 马涛 | 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分场主持人】 章凌雯 | 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主持人】 廖鸿程 | 乾成律师事务所主任
【章凌雯】
第一场主题是青年律师执业风险和权益保护。这关系到每位律师的切身利益,影响到整个中国律师的执业形象,以及法制环境的优化。当我们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的时候,我们会穷尽所有方式查法律条文,出具一份法律意见书。但是出现问题的时候,很多时候很难第一时间作出反应我应该怎么样做,我不可以怎么做,哪些事情可以寻求行业协会帮助。今天就是一个特别珍贵的机会,我们借助这个舞台,给和我有同样情况的朋友补上这样重要的一堂课。
接下来热烈掌声有请新一届北京市律协副会长张峥律师。张会长将就执业风险防范的相关问题给我们做主题演讲。有请!
【张峥】 各位同行下午好!我们这个活动应该说是在江涛副会长的筹划下已经运行很长时间了,还要声明一下,今天站在这里我最重要的身份是高朋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和朝阳区律协副会长。
我们有的律师一办案就违规了,怎么就违规了呢?这种内心的心理活动究竟是什么?
我尝试着研究了一下违规律师的职业心态,一共粗分九类,我希望能够每一类配一点比较极端的、但是真实发生的案例,给你们有一个比较深刻的认识。
我们在处理纪处委投诉时候,有很多人是理直气壮地违规 ,最最常见的就是公民代理,而且最最常见的群体是兼职律师——是大学的教授们。教授们通常说法是,“我又不收钱!这是我的同事、这是我的学生、这是我的学生家长”如何如何,有很多理直气壮的。还有就是大家可以看到在活动前发的这本书(《500个不满意》)里面说的,不知道哪儿有规则。
所以我们说第一种是理直气壮。换言之,如果你真的不知道好多规则,这本书就有用了,有时真的像哲学上讲的,你不知道终点在哪儿,你不撞它不响,但是并不意味着不存在。
第二种就是处理投诉当中最多的、迷迷糊糊型的。 你说知道也知道点,不知道也知道。
举两个例子,比如说有一段时间以来有一个很恶劣的情况,我亲手处理过三四件,就是维权工人反过来坑我们年轻律师的律师费。怎么办?今天在这儿不能展开,我给青年律师讲课一般会问他们,“请你们扪心自问,你们把一审判决书交给客户的时候会让他签收吗?”一定好多人说没有签收。许多没有签收的坑了很多年轻律师,最后他来投诉我说“律师你没有给我一审的结果,所以让我丧失了上诉的机会。”我们要看证据,这时候跟律师说“你给他了?有什么证据?”有一个微信、一个短信、一个邮件,我们就认了,可是什么都没有。注意,你是提供法律专业服务的人,他死活就说你没有给他,我们只能忍痛认为你违规了,很多这种迷迷糊糊的情况。
我们还看到过一个案例,一个很大的所,有四五年经验的律师,去认认真真给一个老太太做了一个遗嘱的见证业务,代书遗嘱,结果出一个漂漂亮亮的、装得很好看的东西。最后却出问题了——两位律师谁都没有签字。海淀法院判遗嘱无效,这个房子均分,当事人损失了一百多万,然后就提起对律所的诉讼。我们最多的就是这种迷迷糊糊。
第三,羞羞涩涩 。为什么是羞羞涩涩呢?如果说有今天这样的灯光、还有摄像机对着他,有些事一定干不出来。最极端就是我处理的一个案例。一个年轻女律师刚拿到红本,跟当事人去昌平取证,那时候坐345过去,取证完了就是晚上12点了。于是当事人说“某某律师,时间很晚,我们不陪你吃饭,给你100元的饭费,你自己吃饭吧”。小姑娘接受了一百块钱,在昌平吃了一顿饭。最后双方闹不愉快了,客户投诉他,案件什么都没有问题,当事人没有办法,就投诉私收费,说“你收了我一百块钱饭费”,我们跟小姑娘核实,她说“我是收了一百饭费,那天很晚了,他说给我吃饭…”就这样造成了处分。
如果当事人没有走,请你吃海鲜、人均一千块钱都不违规。但是你拿当事人的饭钱了,就这一点上违规了。这是属于羞羞涩涩,包括收一点当事人土特产,请你们慎重。
第四,战战兢兢 。比如我们收差旅费,或者是有一点活动心眼,不想开发票,就跟当事人写一个合同“预付差旅费多少钱”,或者“等结案以后一并开发票”。我告诉各位,无论区里还是市里认定时候, 只要你收了差旅费就要开票,而且结案以后一并开发票都不行 。实际上战战兢兢,你也明白,知道是怎么回事,我们还是不展开了。
第五种,处心积虑型的老三篇 。原来最早有尽职调查,后来出法律意见书,这两年又改成见证业务。处心积虑到什么程度呢?派人到香港注册个律师事务所名字,回来租高档办公室,后来放出诱饵等等。我们做这种业务的律师内心是恐惧的,他们是处心积虑在做局,不过还是有希望,有好消息,据说年前东城查办的几件,按照诈骗做。由于标的额不到,尤其涉及到律师,公安确实不太爱管,这个论坛毕竟是小范围,我们可以讲一下,就是这种处心积虑型的。
第六种,从这个往后,我们确实都得加小心了,狂妄自大。 我可以举两个例子比较极端,一个是我们一个死磕律师,很有名气,一次被投诉到朝阳来了。名气太大了,我们处理名气大的同志得经得起考验,我当时是作为分管副会长,我说就一条,必须做成铁案,是违规就是违规,不是违规就驳回,别给我拉抽屉。最后是铁案,为什么是狂妄自大?他许诺犯罪嫌疑人可以不在国内服刑。他有一个错误认知,认为凡是外国公民在中国刑事处罚以后都会被驱逐出境。他许诺的东西是他根本不懂的,这是虚假承诺的根源。
我最近开听证会时碰到一个更加奇葩的老律师,50多岁,我在听证庭上问她,我说“某某律师,咱们是同行,得叫你一声老大姐,你觉得做这个事是什么状态?”她说“会长你别说了,我确实太被情绪所左右了。”她代理这个案件过程当中觉得她一定能赢,昌平法官当庭告诉说“假如我判你们违约你们怎么办?”暗示她你要不要调违约金,她不调。昌平法院法官两次给她打电话,代理人坚决说没有问题,最后法院就判了,按照违约金判了,当时有很大损失。当事人以律师代理不尽职、代理错了为由,向海淀起诉,海淀认为这个时候该主张一下违约金太高,这80多万违约金就是律师任性导致的损失,海淀法院判这个律所承担责任。没有办法,有保险公司赔,这个律所也有几万块的责任承担,而且这个颜面怎么办?
第七种,恃强凌弱 。有些年轻律师对待外行,对待普通老百姓的时候也是在卖弄专业声誉、专业能力。有一个律师使用律师函不当,没有生效的一审判决,让一个副教授一度有一点轻生厌世,造成很恶劣的影响。
第八种,侵占 。一个律师前后把80多万的案款给用了,这个人也是一个名人,我说把当事人请来,我们的律师,我想问问他。本来已经做好准备打算听他痛说革命家史,说“会长我为什么不给他?”结果没有,他说“我用了”,他说“第一笔钱到的时候买期货,第二笔钱我那房子付首付了”。我说“别抓紧处理你,给你两个月时间,赶紧筹钱把窟窿补上,咱们都是律师,你这算什么?”侵占。
第九种,穷凶极恶 。有的干得很好,突然大股东/董事长OVER了,小股东开始处心积虑算计,这时候得看律师的道德底线。但是很遗憾地看到过,有律师和其他小股东合谋去算计遗孀的资产。好多事,为什么说穷凶极恶?已经不是道德败坏、不是顺手牵羊,或者消极不作为、不保护,而是积极地设计案件、虚假诉讼、套取原本属于当事人的利益。这我们都是有案例的。
谢谢大家!
【章凌雯】 谢谢张会长,太精彩了。给大家介绍一下张会长在朝阳律协除了分管执业纪律和权益保障之外,还是两大高校法学院的客座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所以张峥会长站在一个师长的角度给我们揭示了普通律师应该调整的几类心态,非常独特的视角,非常感谢张会长,谢谢。
刚才我们提到了执业纪律,很多时候这个话题会显得有一些沉重。而且有时候会和一些敏感社会事件联系在一起,我们青年律师在需要被约束的时候,或者需要被保护的时候,怎么寻求行业协会的帮助?还有我们的大律师在这方面会给我们提出什么样的建议?会给我们什么样的提示呢?接下来的互动环节我们将隆重有请四位嘉宾,和我们一起就这个话题进行深入讨论。
首先问一个问题, 在座各位觉得律师该不该被管?还是律师是一个自由职业?在一个自由的市场,由市场决定优胜劣汰是不是足够了呢? 各位嘉宾能不能从自己角度,或者行业协会角度发表一些意见?
【张峥】 跟凌雯主持人会前沟通的时候,她问过能不能问这个问题?我说“这个问题特别好,你当然可以问。”因为你不问,下面青年朋友也想问。尤其最近依法治国的推进,有很多说法,“律师是一个自由职业,不要有人管我们”、“法律管我们,律师法管我们,刑事诉讼法管我们该可以了”,这个乍一听有道理,但是律师行业发展到今天有一定的规律,律师法是滞后的,如果是依靠三大诉讼法、律师法来管我们,我们可以想见律师行业状态肯定不是今天这样一种状态。在这个地方卖一个关子,因为我们的郝大姐过去从事律师监管工作,而且是老一辈的律师。我觉得郝惠珍大姐对这个问题可能比我理解更深刻,我抛砖引玉,我的观点是肯定得管,您得管着我们。
【章凌雯】 咱们律师界的大姐大,郝律师有特别特殊的经历,1984年开始在北京市司法局从事律师管理工作,她做过纪处和律师业务指导,1993年开始管理一家国办所,2000年开始国办所改制以后,创建了现在的盈科律师事务所。
郝惠珍律师在律师界最早开始从事律师监管工作,您肯定有很多经验跟我们分享。顺着刚才张峥会长的话, 第一,您觉得律师该不该管?第二,您有什么特别经验分享给年轻律师?
【郝惠珍】 关于管不管这个问题,我第一句话应该说是“管!”但是怎么管?这是大家最关心的。
什么叫管?怎么叫被管?这里面有学问了。我在律师界有过管理处管律师的工作经历、有过国办所管理律师的经历、有过创建合作所管理律师的经验,同时还有行业协会也做行业的这方面的两结合,也叫管理。经过这么多的工作经历之后,我的体会是什么?人家说我们律师是有组织无纪律,但是我们自己是不是真的有组织无纪律呢?我们应该有一个机构在管,这个“管”是两方面:
一个是出了问题有人管。
一个是有人来综合制定我们的职业规范、规章制度,来进行这方面的行业规范行业管理。
所以我们觉得如果你路走对了,选择了法律,那么门还要进对。如果你进到一个大所,进到了一个有着管理经验得人做主任的所,我想你会感觉到一个团体对你的关心、对你的指导、对你的引导,以及对你职业的鼓励和对你自己的一种管理和约束。那么有了这些以后,我们这个管理实际上不是一个纯粹的为管而管,而是我们要主动地接受它,我们要在这个管理机构的组织和管理下,形成一个团体、形成一个协会、形成一个群体,我们才能对抗来自于不同方面的侵害,包括执业风险上的职业权利保障。
【张峥】 这就是我卖的关子,我在这儿讲了20分钟,你们说我们是干嘛?我们是服务吗?其实是朝阳律协青工委履行管理职责的一块,三大诉讼法没有说谁给谁上课、谁给谁提供经验,我更加肯定说,肯定要管!但是管的方式方法要求新图变。
【章凌雯】 这个管一定要管,管的目的是为了更好保护律师协会,让我们安全的执业。现在我们和大家分享经验,也是要管一部分,是一种正确引导。 郝会长有没有典型的案例给我们分享一下?
【郝惠珍】 关于这个话题曾经在一次司法部组织的科学实践学习研讨会上,也就是吴部长在倾听下面的座谈时候,我作为代表参加了这个座谈会。那一次对话我当时跟吴部长说的就是这样,我们希望被管,我们希望有一个婆婆,但是我们不希望被管死了。我们不希望跟这个婆婆的婆媳关系闹得非常不好,我们希望这个婆婆能够站在一定的高度来引导我们、管理我们、带领我们、发挥我们的作用。“创新管理”,这是我原来说的话。我特别想把这个信息传递给大家,创新我们的管理模式。
刚才给我这个机会说让我再谈谈有什么体会。借着张峥会长刚才在上面讲了九种形式以外,我认为年轻律师并不是三年以下是年轻,有的是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甚至八年以上的律师还会犯错。
大家遇到第一个问题是虚假宣传。 我认为虚假宣传这个问题是我们很难避免的,所有律师都面临着竞争,竞争情况下我们都会面临着案源的奇缺,宣传大家都要做,不宣传人家不了解你,但是包装过度了就是问题了,发展成虚假宣传了就更是问题了。这个度怎么掌握?一般律师做到八年也不可避免,这是一类问题。
第二类问题,我认为是技术型的问题。 我们接了案子之后,我们更多的是注重我们的授权,要委托书。但是委托书给你的授权范围是什么,往往我们就忽视了。我举一个例子,比如说我们有的律师在接一个案子的时候,是三个合伙人给你的受托,在工作过程当中会委托一个人常跟你接触,这一个人跟你接触的过程当中,你久而久之就已经习惯了他的这种做法。但是当你把钱拿回来以后,按照习惯了的工作模式,把这钱给了他。结果没有想到,患难时候是朋友、是合伙人,到享福的时候就分道扬镳了,这个人卷着钱走了,最后那两个人找来说“你怎么给他了?”他说“你们就是让他给我合作的”,人家说“你看看授权委托书,我没有给你这个范围,你为什么要给他?”这是什么?这是授权的范围限制,这个问题也是我们很多资深律师很难避免的一个问题。
我认为这两大问题也是我们大家在执业中要注意的问题。
讲完这两个问题之后给大家一些提示,怎么避免这个问题。
第一,要对我们执业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大家喜欢律师这个行业,走到了律师的队伍中来,但是对我们这个执业是不是有一个正确认识?
律师是一个职业、是一个谋生手段,甚至是养家糊口、可以赚钱的职业,但又是高风险职业,才有那句“戴着经济的红冠,拿着正义的宝剑”;但律师又是一个专业,这个专业要求我们永远学习,活到老、学到老、永无止境。
同时还要知道,我们律师还有着一个使命、是推动社会法治前进一个组织,它自己身兼着三个“维护”,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我们是推动者,又是监督者,除了责任之外,还有一种使命感。在我们有了这样的认识之后,首先我们要把自己的执业风险、执业纪律遵守看到什么高度上?是对职业的一种敬畏。在执业过程中要敬畏这个职业,这是我讲的一个问题。
所有执业的律师都有在为人处事、提高自己的人身素质方面要求自己,让自己在当事人面前能够展现出你的人格魅力,用这一点取得他的信任。
第二,要养成一个好的习惯。
好的习惯是什么?就是学习,就是受到教育,就能够鞭策自己、鼓舞自己,让自己这一生都能够走一个正确的路。其次我还要说,我们要树立一种文化, 什么是文化?是根植于心底的修养,不用提示的自觉性,以及我们为他人着想的善良,和在有约束前提下的自由。 我想所有律师应该在这个前提下去考虑问题。
张会长也说了,我们在研究别的法律和法规前提下,做律师还要研究一下自己的行业规矩,所以 第三个意见就是说,我们要懂得行规 。
最后,律师是一个厚积薄发的行业,大家都是在积累过程中不断完善自己。 作为年轻律师、作为成长中的律师,我们要耐得住寂寞;要从小事做起、从细节规范自己的行为;要在我们执业过程中去规范流程,去培养我们的逻辑思维能力、正确表达能力。我最近注意到人民日报说了一句“要让律师说话”,但是我们想,让我们说话的时候我们会不会说话?我们能不能说到点上去?我们能不能在法庭上做到控制这个法庭的听审、说服公诉人、说服我们的法庭的审判长,让我们所有人能够在法庭上听到律师的语言艺术,用语言去征服别人?所以这些都是需要我们来慢慢锻炼、认真培养的,只有前期做到了认真培养,后期才有可能去跟别人去较真,实现死磕的目的。
最后想说青年朋友们,你们都有理想,都有梦想,希望你们去坚持自己的理想,追逐自己的梦想,同时希望我们大家探索和建立自己的思想,这样你才能够完成从成长到成熟、从成熟到成功的过程。
谢谢大家!
【章凌雯】 谢谢郝会长,郝会长发言内容非常有说服力,我总结了12个字, “肩负使命、自我提升、厚积薄发” 。
我们有一个职业调处委员会,还有独立的权益保障委员会,如果说纪律处分是对我们律师有一个严厉的约束,我想从字面上来理解,权益保障应该是给我们更多保护。今天我们请来的权益保障委员会的胡主任,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 权益保障委员会能为我们青年律师做些什么?
【胡永春】 我们现在主要负责权保工作,目前定位是对律师执业过程中、执业权利和人身权利和其他权利受到伤害时,影响你的职业、工作,这种事件是权保部门负责的。我们可以分成两块:
第一,个案的权保,的确受到了职业权利和人身权利伤害的。现在大家看到最多的、最容易接触到的就是人身权利伤害,或者被打,或者被扣押。我们跟大家分享的就是,如果这个事情律师协会知道了,你有人身权利或者是执业权利受到侵害时,律协肯定在你身边,只不过你当时现场不知道。包括一些被关押的律师都不知道,其实律协已经有人去了。如果大家碰到这种事情,要有这个底气,肯定是有协会的人,不一定是我,我参与过,我是第一时间去过的,还有很多同志,包括到外地,包括最近这几个事情都有协会的人第一时间去,这个请大家放心,这是一种个案的权保。
第二种,我举个例子,咱们安检制度来回好几次了,从不需要安检到需要安检、又不需要安检。这个是怎么个过程呢?就是协会委托给权保部门做这个事情,通过权保改变普遍现状。大家也许偶尔碰到安检,但不是全部安检,可能是某一个法院的某一个时段对律师进行抽检,这也是权保的一个部分。
还有更隐性的,又有一点四不像,涉及到青年律师,我更愿意把这个事情说一下。因为我们在纪处工作中发现了大量律师做遗嘱见证被纪律处分的,我们认为,包括我们权保委研讨这个事情,认为出现了侵害律师执业权利或者造成律师执业风险问题,我们尽可能警示大家少接触这一类案件,另外尽可能让法院不要再判这种案件中让律师承担责任了。这个事情不能公开说不让律师承担责任了,我们正在争取这样的案例,也争取到了。因为现在一判就是数十万,非常多。我们现在慢慢争取到不判了,如果形成一个制度,或者将来跟法院达成一致,不要把律师当成替罪羊。
我只是把基础分成三种情况,跟大家介绍一下,供大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好自己的立场。
【章凌雯】 马涛,你是青年律师的代表,你 执业过程中有没有遭遇权益没有得到保障的个案 ?
【马涛】 我说一些实际问题,先说一点,刚才会长还有主任都是从管理者角度谈这个问题。我作为一个被管理者,我来说说我的看法。一进会场领了一本书,总结500个现象,现场从500个案件里面提炼出了九种情绪或者是背后一些想法,加上郝律师谈到的两点。这些东西确实存在,而且是青年律师都会犯的错误,律协能不能出一个相对规范的指引?比如说在结案时候要做什么工作,以后遭到投诉时候有一个说法,律协就不会处罚你。包括像刚才会长说判决书的送达,在法院里面都有接收材料清单。我们能不能做这些方面的工作?这是我的想法。
还有一个我亲身遇到的真实案例,我们在一个案件的审判、法官要核实身份过程中,突然发现坐在律师席上的是实习律师,法官立刻中止了,说实习律师必须要坐在旁听席上。而律师转正的时候,又必须要经过面试,如果不让律师坐在律师席上,判决书上就没有名字,将来如何说明代理过这个官司?又如何转正?我们也不清楚。遇到这样情况到底找哪一个部门?应该如何沟通和处理?
【张峥】 我也碰到过这种情况,我来解释一下。法院确实任性,没有统一规定,哪一个法院允许实习律师坐在律师席上,哪一个法院又让他坐在旁听席上,完全看法院或者哪个庭长的意见,包括是不是列名。我们看到大量实习律师在判决文书上是有列明姓名的,也有大量律师在努力证明,甚至他们律所证明这个实习律师参与了全过程,也参与了庭审,但是法院就是不给列名,这是目前的一个真实状态,律协和权保部门肯定在沟通。这就是刚才我说的三大诉讼法可能不会细致到这样一个过程。
最近召开的律师代表大会,发了一本很厚的书,应该是在全行业都会发,那个书上介绍得比较详细,对每一类案件做出了指引,任重道远。所以,当司法部和律协有好想法时,会为青年律师做出指引,可法院即不归律协管,也不归司法部管,是比较任性的。但今天咱们也别瞎谈,如果你确实全程做了这个案件,你考评时候跟老师说清楚,坐在考评席上的都是咱们律师,他们都很善意,可过可不过的一定让你过,你要有这个信心,你在面试的时候可以抱一点委屈说“这个案件我确实做了,但是法官不让我坐在律师席上,也不让我列名。”你需要先博得同情分,因为你是律师,得想办法解决问题!
【郝惠珍】 正如刚才马涛说的,关于虚假承诺的风险能不能做一些预防和处理。其实针对这一类问题,各所都采取了一些招数,比如说我们所就在签署协议下面附加一条,是关于虚假承诺的,就是不对案件做出任何承诺,然后下面还有一行话:“以上内容我已阅读”,待内容详细了解之后,再在下面签字。但是问题出在哪儿了呢?这已经给你做了屏障,我们还有些律师在谈案时虚假承诺被当事人给录下来了,这不是靠我们做保障能够免除的,这种行为太过分了,人家最后是拿这个东西说“这个东西是你说的,表现在这儿。”所以我想咱们说的时候一定要掌握好度。
【胡永春】 实习律师能否写进判决书的事,归给市律协权保委做,不过的确比较慢。现在做到什么程度呢?实习律师可以去交换材料,但是去立案和领判决还是不行的。建议青年律师们,如果碰到这种遭遇你就发到会长邮箱里面,或者发到权保委邮箱里面,我们把它组成一个材料,通过人大政协委员会可以形成报告,律师协会也可以形成一个报告给相应的机构,上海律协就是这么一种模式。由律协形成的报告,是能够推动上海当地司法环境往前走的。
【张峥】 比如朝阳律协,我们一位代表反映,到工商局阅卷手续太复杂,会长当即指示秘书处“凡是工商局阅卷的要简化手续”,很多事发现了就得往前拱。还有一个虚假承诺,我们操作时候,关起门来说,凡是虚假承诺或是承诺案件结果的,最终我们是会看证据的,有证据的虚假承诺成立受罚,没有证据的我们驳回。一种证据是录音录像,还有更奇葩的,白纸黑字写在合同里面“这个案件什么时候批捕,什么时候判刑”。大家听了这样特别极端的案例,就知道度在哪儿。
【章凌雯】 我们做律师的平时特别在意取证,在我们自己执业过程中也要留个心眼儿,如何更好地防范职业风险,这个是本职工作。马涛觉得解决了问题没?
【马涛】 刚才几位会长还有主任说的,归纳起来就是“ 打铁还需自身硬 ”。今天两个疑问得到了很明确的答复,谢谢。
【章凌雯】 留一点时间,在座律师朋友有没有亲身经历的案件?
【提问】 在非国有企业担任法律顾问是不是拉黑活?
【张峥】 第一例复查案件已经有结论了,结论就是以职业律师名义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再出庭,这肯定是违规的。你刚才说的我听明白了,无论什么原因、出于律师本意还是律所本意,你是律师,你以企业名义、法务名义出庭了,这个我们说句大实话,不鼓包没有事,鼓包就一定是事,因为律师要专职执业。后来我们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有人说“我们就接触过这样的律师,我就可以举报,北京至少有百分之多少多少…”坦率说,举报是权利,有些律师确实在单位里面拿着工资、甚至做什么职位,但是青年律师同行,我们真的从纪处角度来看,这肯定是黑活,所以永春也可以理解。我再介绍胡永春一个身份,胡永春是市律协纪处委的秘书长。
【胡永春】 其实这个事情好多都是对方当事人投诉的,对方当事人知道你是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来了,他投诉到协会来,协会也是会处理的,大家要重视。
【章凌雯】 时间有限,非常感谢四位嘉宾的精彩互动。最后再说一句,今天律师朋友跟大牌律师沟通之后,是不是发现这么一个问题, 我们还是要经常和我们的行业协会保持一个顺畅的沟通和交流,这样才是以最恰当的方式寻求行业协会的帮助,无论是为提高执业能力、拓展业务能力,还是在需要权益保护的时候 。
所以我相信,我们的论坛在明年、后年一定还会继续举办,到时候欢迎大家再次光临,和我们进行更深度的交流。
接下来把这个主持棒还给廖律师,非常感谢大家,第一场互动和讨论就到这里结束了,谢谢!
【廖鸿程】 谢谢章凌雯精彩的主持,特别感谢四位嘉宾的深度交流。刚才上一场讲的话题有一点沉重,是青年律师执业风险,借最近比较流行的股市来说,炒股炒股,不管赚多少钱先放一边,但是我知道最重要事情就是先保本。执业风险我个人理解为,是年轻律师或者做律师保好本最重要的东西, 朝阳律协青年成长过程当中有一个最重要目标,就是让青年律师在正确道路上健康成长, 显然今天安排第一场就是为了实现这样一个目标。
执行编辑/文娟
责任编辑/陈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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