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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论立法和法学的现代使命》中,萨维尼认为:法律起源和发展取决于民族的特殊历史,就如同该民族的语言、习俗和政治一样。所有这些因素都是民族的统一的精神生活所创造的统一体,它们密切联系在一起,不可分离。法主要是“民族精神”的体现,是民族意识、即共同体的一个部分。法最开始体现为习惯法阶段,由习俗和人民的信念之中产生了法。法在后来的发展主要通过职业的法学家群体来推动。但是,推动法发展的决定性的力量是来自民族内部的。法的发展不是由立法者(包括法学家在内)的自由意志所决定。总而言之,萨维尼认为当时的德国还不具有制定民法典的能力。萨维尼主张回到传统的罗马法,通过系统、完整的罗马法研究,来为立法积攒力量。
《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被称为历史法学派的纲领和宣言,被认为是萨维尼法律思想的集中体现。尽管有材料证明《使命》中的思想早在法典论争之前即已形成,但是将《使命》置于那场欧陆法律史上声势浩大而旷日持久的论战语境下理解,仍然不失为一种合适的路径。
作者介绍

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 (Friedrich Carl von Savigny 1779年2月21日-1861年10月25日)是德国最伟大的法学家,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的立法部长,历史法学派的创始人。
萨维尼一生致力于古罗马法的研究,他1804年发表了《中世纪罗马法的历史》,此书共六卷,直至1831年才得以完篇。萨维尼晚年的作品是八卷本巨著:《当代罗马法体系》,全书出版耗时九年,是萨维尼一生心血的结晶。萨维尼对于罗马法的历史性研究,至今无人可及。
这是乾成社第102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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