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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挣一个亿吗?从了解九月新规开始!

发布日期:2016-09-06 浏览次数:55

编者按:

九月起,从中央到地方,一批新规将开始影响我们的生活。

责任编辑/郑芷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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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由瀛和律师机构整理

从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施行;刷卡手续费降低;有20种证明派出所不再开了;公积金提取手续大“瘦身”……从中央到地方,一批新规将开始影响我们的生活,想挣一个亿吗?从了解九月新规开始。

全国

1.公积金提取手续大瘦身,可减少80%材料量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通知,2016年9月1日起,国管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将简化,今后存缴国管公积金的职工,提取公积金将更方便、更容易。届时,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申报信息并做出承诺,之后凡是可以提供相关部门获取信息联网审核的,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果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单位已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不需要提交任何材料就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缴存国管公积金的职工如果在北京购买二手房,只需要通过身份验证就可以办理业务,不需要提交其他材料。

小贴士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②.离休、退休的;

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④.出境定居的;

⑤.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2.证明开具新规,告别20项“奇葩”证明

自9月1日起,派出所将不再开具户口迁移情况等20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数类事项由派出所视情予以开具,而居民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等数类证明将由相关职能部门开具。

3.互联网广告出新规,搜索广告再遭限定

9月1日起,由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生效。《办法》明确了“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付费搜索广告”也属于互联网广告。互联网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字样;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广告等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4.旅游局公布新规,老年游客出行有保障

国家旅游局批准公布的《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从9月1日起实施。《规范》要求,旅行社不得对游客年龄进行限制、不得拒绝老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参团;包机、包船、旅游专列、百人以上老年团应配随团医生;老人出游连续乘车时间不应超2小时。

5.银行卡刷卡手续费下调,餐饮娱乐业降幅超一半

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于9月6日起正式实施。根据《通知》要求:发卡机构收取的发卡行服务费将改为不区分商户类别,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管理,并对借记卡、贷记卡差别计费。费率水平降低为借记卡交易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35%,贷记卡交易不超过0.45%。餐饮娱乐行业费率降幅超一半,或成最大受益者。

6.流动人员医保转接有章可循

今年7月,人社部办公厅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适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跨制度、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业务经办。《规程》将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

根据《规程》,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应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开具参保(合)凭证。转出地经办机构应核实参保人在本地的缴费年限和缴费情况,核算个人账户资金,生成并出具参保(合)凭证;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

7.首部《慈善法》9月起实施,强化信息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作为中国第一部慈善法,将于2016年9月1日起实行,开启中国依法治“善”时代。该法分为12章、112条,对慈善活动进行明确界定,同时在规范慈善组织设立运营、慈善财产来源和使用、开展慈善服务、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等方面作出规定。

依据该法,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该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盈利性组织。慈善组织可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

8.行政事业单位项目建设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

财政部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对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项目建设管理费等进行了明确解释。规定强调,行政事业单位项目建设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分批准的项目总投资(经批准的动态投资,不含项目建设管理费》扣除土地征用、迁移补偿等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权而法师的费用为基数分档计算。

9.群众信访增添微信投诉渠道

手指轻轻一点,即可向国家信访局反映诉求。9月1日起,“国家信访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将正式开通运行。

这个官方微信公众号设置有“信访资讯”“信访指南”和“网上信访”等功能。群众可通过在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扫描二维码,或在微信中查找“国家信访局”关注该微信号,并在“网上信访”通道中提交投诉请求或提出建议,或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

10.专利收费减缴最高可达85%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日前制定《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该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减缴力度最高可达85%。办法规定,对于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以及复审费,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以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可以减缴8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70%。

11.《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明起施行

7月,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发布《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新办法明确规定,从今年9月1日起,对出口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和服务措施。

新办法对出口企业的分类认定标准进一步细化、明确,通过纳税信用级别、税收遵从、净资产等一条条“硬杠杠”,将出口退(免)税企业分为四类,有针对性地实施差别化管理和服务措施,提高管理效率、加快退税进度,发挥出口退税对外贸的促进作用。 

新办法还明确,将纳税信用为C级或者尚未评定纳税信用等级等5种类型的企业评定为三类;将纳税信用级别为D级、列入国家联合惩戒的失信企业、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类别认定为失信企业等9种类型的企业评定为四类,发挥分类管理督促先进、鞭挞后进的作用。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工作每年一次。

12.9月1日起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8月份联合发布《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自2016年9月1日起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将扩大到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个自贸试验区所在省(市)的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除外),以及河南新郑综合保税区、湖北武汉出口加工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四川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和陕西西安出口加工区5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13.明天起新车再也不贴“绿标”

9月1日起,环保部门将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汽车挡风玻璃将不用再贴绿标了。但是,尾气检验依然进行,环保检验标志和年审标志将合二为一。

也就是说,新车以后都不用去领环保标志了,电动车则无须进行排放检测,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将成为历史。

14.车辆管理更严格,“双排车”严禁进入高速

交通部等5部门联合制定的《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于9月21日起施行。

2016年9月2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为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整改期,在此期间暂时允许本方案发布之前注册登记的“单排车”过渡运行,各地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拒绝“双排车”车辆驶入。

15.高校整治学术不端行为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9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六类学术不端情形,包括: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伪造数据或捏造事实,不当署名,提供虚假学术信息,买卖或代写论文等。

处理方式上,规定高校应结合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处理责任人,包括通报批评、终止或撤销科研项目、撤销学术奖励或荣誉称号、辞退或解聘等。

地方

16.北京:《北京市税收征收保障办法》9月起实施,突出精准性、实效性

作为北京市税收征收保障工作的里程碑,《北京市税收征收保障办法》9月起付诸实施。该《办法》明确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税收征收保障职责以及涉税信息提供、税收执法协助方面的具体工作内容,规定了违反《办法》的法律责任,对北京市税收征收保障工作做出了系统、全面的规定。《办法》的出台,标志着 “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相互配合、社会参与”的税收征收保障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为进一步健全税收制度体系,促进税收征收信息共享,加强税收征收执法协助,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较高层次、针对性强的法律依据,标志着北京市综合治税水平新的跃升。

17.上海:监管网络餐饮服务

《上海市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对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第三方平台、送餐环节、监管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如通过网络订餐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第三方平台必须第一时间下线该商户。

18.福建:义务教育,就近入学

《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明确“就近入学”原则。条例设“素质教育”专章,对其内涵、实施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19.广东:食品安全“吹哨人”

新修订的《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首创企业内部“吹哨人”制度,鼓励内部举报人举报其所在单位,并给予特殊奖励,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氛围。

20.贵州:完善居民阶梯电价

9月1号起,贵州省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正式实施。此次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主要内容为:一是提高居民阶梯电价年度电量分档标准。贵州省居民阶梯电价年度电量分档标准调整如下:第一档电量从原来的2200 (含)度以内提高到3000 (含〉度以内;第二档电量从原来的2200-4000 (含)度提高到3000-4700 (含)度;超过4700度以上的用电量为第三档电量。二是各档电量电价仍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水平执行,即第一档电量电价为每度0.4556元;第二档电量电价在第一档电量电价基础上上调5分,即每度0. 5056 元;第三档电量电价在第一档电量电价基础上上调0. 3元, 即每度0. 7556元。三是继续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家庭 用电设置每户每年120度的免费电量。 

21.四川:9月起房子装修前应与物业签管理协议

四川省住建厅近日审查通过《四川省住宅物业管理规程》(简称《规程》),自今年9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这是四川省首个针对住宅物业管理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该《规程》包括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维护和管理,秩序维护,环境维护等7大章,对住宅物业管理全流程进行了细化规定。《规程》特别提出,房屋装饰装修前,装修人应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协议内容根据各地情况而定,一般包括作业时间限制、垃圾清运等装修人需遵守的条款。装修人行为若不符合协议,物业服务企业应立即制止。已造成实施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22.深圳:"1+2"人口新政,9月1日起实行

新出台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和《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将于9月1日起施行。其中,老人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随迁等政策性迁户,以特区人才引进条件申办居住证等规定有所变化。

老人投靠由“申请人身边无子女”调整为“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在深圳共同生活,被投靠人迁入深圳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户籍”,同时取消“老人身边是否有子女”的认定条件。夫妻投靠由“夫妻分居满三周年”调整为“夫妻分居满两周年”。子女投靠父母的,申请人系被投靠人有抚养责任的未满18周岁未成年子女,但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在读学生(户口未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年龄可以放宽至20周岁以下。 

23.陕西:今秋正式实施13年免费教育

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联合下发了《2016年秋季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并予以公示,公告显示,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陕西省正式实施13年免费教育。这13年免费教育除9年义务教育之外,还包括1年幼儿教育,和对公办普通高中免收学费。

24. 海南:旅游新规遏制“零负团费”和不合理低价行为

新修订的《海南省旅游景区管理规定》将于9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明确要求,旅游景区实行无差别团体票,团体票价优惠幅度不得高于散客票价的百分之二十,并要在景区价格标志牌上标明。

新规定明确提出,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得污染和破坏环境。在安全监管方面,旅游景区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可以采取门票预约、分时进入、限制进入、景区内疏导分流等方式,对接待旅游者的数量进行控制。此外,新规定禁止向旅游者强行出售联票、套票。旅游景区经营者为旅游者提供唯一交通工具通达旅游目的地,或者在景区进行游览,交通工具费用应当计入门票价格,不得另外收取。

25.辽宁:沈阳医保缴费标准将提高

从9月1日起,沈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将按照新调整的标准进行缴费。8月25日,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公布了“关于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的通知”。新调整的个人缴费标准从9月1日起开始执行,提高的缴费标准普遍上调10元。提高的政府补助标准已从1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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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乾成社第292文章

责任编辑 / 郑芷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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