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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自贸区 | 中国的自由贸易区概况

发布日期:2021-08-13 浏览次数:172

作者:王兴尧 程通

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Zone,简称FTZ)是指在主权国家或地区的关境以内,划出特定的区域,准许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自由进出。实质上是采取自由港政策的关税隔离区,在贸易和投资等方面比世贸组织有关规定更加优惠的贸易安排。狭义仅指提供区内加工出口所需原料等货物的进口豁免关税的地区,类似出口加工区。广义还包括自由港和转口贸易区

FTZ源于世界海关组织(World Customs Organization,简称WCO)有关"自由区"的规定,世界海关组织制定的《京都公约》中指出:“FTZ是缔约方境内的一部分,进入这部分的任何货物,就进口关税而言,通常视为关境之外。"其特点是一个关境内的一小块区域,是单个主权国家(地区)的行为,一般需要进行围网隔离,且对境外入区货物的关税实施免税或保税,而不是降低关税。目前在许多国家境内单独建立的自由港、自由贸易区都属于这种类型。如德国汉堡自由港,巴拿马科隆自由贸易区等。

中国自由贸易区是指在国境内关外设立的,以优惠税收和海关特殊监管政策为主要手段,以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主要目的的多功能经济性特区。原则上是指在没有海关"干预"的情况下允许货物进口、制造、再出口。中国自由贸易区建设力度和意义堪与80年代建立深圳特区和90年代开发浦东两大事件相媲美,其核心是营造一个符合国际惯例的,对内外资的投资都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际商业环境。

截止到2020年9月,国务院共批复成立了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这21个自贸区分别位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河北、云南、广西、黑龙江、北京、湖南、安徽。其中,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已升级为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蓬勃发展,彰显了中国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坚定决心,。

中国自自由贸易区发展历程:

2013年9月27日,国务院批复成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2014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授权国务院扩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区域,将面积扩展到120.72平方公里。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金桥出口加工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和陆家嘴金融贸易区七个区域。

2015年4月20日,国务院批复成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广东自贸区涵盖三片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总面积116.2平方公里。天津自贸区涵盖三片区:天津港片区、天津机场片区、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片区,总面积119.9平方公里。福建自贸区涵盖三片区:福州片区、厦门片区、平潭片区,总面积118.04平方公里。

2017年3月31日,国务院批复成立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2018年10月16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2019年8月2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

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并发出通知 。

2020年9月21日,中国新设3个自贸区,包括北京、湖南、安徽。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部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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