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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法院在线异步诉讼制度的分析

发布日期:2022-05-07 浏览次数:203

文|张广、滕慧、王兆馨

在线异步诉讼是指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分别登录线上诉讼平台,在信息对称的情况下以非同步的方式开展调解、证据交换、询问、庭审等各种诉讼活动的诉讼模式。

简言之,在线异步诉讼的特点就是“隔空+错时”。该诉讼方式突破传统诉讼模式的限制,除了实现在线诉讼的空间不同步外,还实现了时间上的不同步,符合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在线异步诉讼,立足于“互联网”时代,借助成熟的信息化技术,是后疫情时代法院诉讼模式的一种创新性发展。

2021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印发《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2021年8月1日正式施行。《规则》系统建立了在线庭审规范,确认了非同步审理机制的效力。在线异步诉讼既是探索构建适应互联网时代需求的新型管辖规则、诉讼规则,推动审判方式、诉讼制度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的重要成果,更体现公正高效、合法自愿、权利保障、便民利民、安全可靠的原则,实现提升司法效能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诉讼权益相统一。

随着在线异步诉讼的广泛实践和应用,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以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促进审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上海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在线异步诉讼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规定》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规则》基础上进行突破与创新,结合上海法院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在线异步诉讼的形式、适用范围、启动程序、庭审流程、法律效力等内容,以规范在线异步诉讼活动,确保公正高效审理案件,通过进一步打破时空的限制,使当事人参加诉讼更加便利,同时也提高了法院审理案件的效率,让司法更加便利人民、贴近群众。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规定》在遵守诉讼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互联网司法新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充分尊重当事人运用程序权利的意思自治

《规定》的第一条明确指出,在线异步诉讼活动的启动需经各方当事人的同意,有一方当事人不同意适用该制度审理案件,那么法院便不能启动在线异步诉讼,并且当事人有权根据《规定》向法院申请由在线异步诉讼转为线下诉讼亦或是在线同步诉讼。该规定赋予了当事人是否使用在线异步诉讼的选择权,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而《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四条规定,部分当事人同意适用在线诉讼,部分当事人不同意的,相应诉讼环节可以采取同意方当事人线上、不同意方当事人线下的方式进行。由此可见,在线诉讼的启动无需各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有一方当事人同意适用该制度,那么法院就可以对同意方开展线上诉讼。

严格划定在线异步庭审的适用范围

庭审是诉讼的关键环节,因此该规定对在线异步庭审的适用范围进行严格的划定。《规定》第二条规定适用在线异步庭审案件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不属于不公开审理、涉密、重大敏感、有证人参与、涉及身份确认等需要当事人本人到庭的案件2、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或者民事、行政简易程序3、各方当事人同时在线参与庭审确有困难或一方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各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亦或是案件经过证据交换或者调查询问,各方当事人对主要事实和证据不存在争议。

明确规定在线异步诉讼的期限

线下的诉讼活动有其规定的期限,在线异步诉讼作为一种特殊的诉讼形式,每一项诉讼活动也应当有规定的时间限制。《规定》第六条指出,在线异步诉讼的期限自诉讼活动启动起算,一般不超过十日,特殊情况下审判人员可以延长五日,仍不能审结的经庭长批准可以再延长五日,但在线异步诉讼的总时长不超过二十日。法官、法官助理或调解员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为当事人举证、质证等环节设置合理的期限,引导当事人在期限内完成诉讼活动。

利用信息化手段 保证 当事人亲自参加诉讼活动

为确保异步审理中的诉讼行为与行为实施主体的人身同一性以及保障民事诉讼的亲历性与直接言词原则,《规定》第九条指出,在庭审开始时对当事人的身份确认、最后陈述时当事人“本次庭审中的所有陈述均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等重申要求等环节,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官的要求,通过录制视频并上传至线上诉讼平台的方式参与庭审。

明确规定可以发起在线异步诉讼的主体

对于可以发起在线异步诉讼的主体,《规定》的第四条明确规定,法官可以发起诉讼中任何环节的在线异步诉讼,法官助理可以发起除庭审以外的其他在线异步诉讼活动,经法院授权的调解员可以在法官或者法官助理的指导下主持在线异步诉讼。

在线异步诉讼具有传统的线下和在线庭审所不具有的优势:

第一,在线异步审理进一步打破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当事人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利用人机交互的对话框的方式交流信息,灵活运用时间参与诉讼活动,当事人参与诉讼更加便利,而且降低了诉讼成本。在疫情还未得到控制的情形下,当事人参与诉讼多有不便,在线异步诉讼使得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更加便利。

第二,在线异步审理模式下,法官以及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在线非同步地完成诉讼活动,这样一来法官可以灵活安排时间,同时开启多个案件的审理,提高了法官的工作效率。

第三,在线异步诉讼的审理模式,法院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进行指引并且每个诉讼环节都有时间限制,当事人需在固定的时间内完成诉讼活动,这有效地提高了审判效率,缩短了审理周期。

第四,在线异步诉讼活动的内容与时间都在系统中生成记录,并且在诉讼活动结束后自动导入电子卷宗,这不仅使的诉讼程序公开透明,也减少了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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