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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能力提升的突破口:提升案件处理技能及高效管理纠纷案件 | 乾成研究

发布日期:2023-09-21 浏览次数:294

裴桂华   

重大争议解决部 联席主任

业务领域: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与合规|公司股权类商事争议解决

注:本文转载于【iLaw合规】公众号
2023年6月12日,《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3号)公布,已于2023年8月1日开始实施。新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和提升央企依法维权能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撑保障,也预示着监管趋向一种新常态。如何在新常态这种环境下,提高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能力,成为了企业法务工作的重要任务。同时,社会环境的变化也对企业案件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例如,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企业的业务形式和经营模式也在不断变化,这就需要企业法务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能,以适应新的挑战。唯有梳理并明确清晰、规范的流程,才能保证企业案件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一、新办法下,企业案件管理面临新挑战

(一)《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概述

1.央企案件管理实践历经18年的修订和重构
2005年1月20日颁布《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经过多年实践并结合央企案件管理现实需求,国资委于2023年6月14日印发了《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既是对以往央企法律纠纷案件管理中问题与经验的回顾与总结,也是对当前国际国内竞争环境下企业案件管理新需求的积极回应。
2.《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内容
《办法》共7章39条,内容包括总则、组织职责、管理机制、重大案件管理、中介机构管理、奖惩、附则等七部分。
《办法》规制内容将案件范围从重大法律纠纷扩充至央企所有案件全面管理,重点明确了管理机制,强化涉外案件管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案件处理后的管理提升等,同时强调了企业法务人员直接参与案件代理,要求企业主动维权,加强企业案件的统计和年度分析等,并以专章对外部中介机构的选、聘、管、评等各环节进行规范,促进企业在案件处理方面通过强化内、外部专业力量协同配合的同时,更注重内部法务专业提升。
3.规范层级与合规相同
《办法》的规范层级与此前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相同,可以看出监管部门对于企业法务的履职要求更加多元,既要具有综合合规能力亦要具备法务传统业务即案件管理的专业能力,专业技能和综合管理均需要与时俱进。

(二)案件管理中法务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

作为企业法务尤其是总法律顾问来说,需要关注企业在案件管理方面的几方面现实问题:

一是企业案件情况:案件数量、案件类型、案件目标。

二是管理团队情况:组织架构、专业能力、管理机制。

三是管理制度建设:是否建立管理制度,制度内容的颗粒度是否满足管理需求。

四是外部监管要求:监管机构的要求,企业所在集团内部考核要求。

(三)各方面对企业法务能力的新期待

作为企业法务人员,要积极主动回应监管机构、企业、外部竞争等对自己履职各方面的新期待:

一是各央企陆续发布任职信息,由总法律顾问兼任首席合规官,要求法律专业与合规管理一体化推进,既要防控风险确保合规经营,还要应对案件解决具体问题——这是对法务能力期待的第一方面,即拓展专业领域的新期待。

《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鼓励法务人员参与或者直接代理案件——法律专业能力向纵深强化的新期待。

二是《办法》强调企业国际化经营中大量涉外案件的管理机制建设——涉外案件的处理与应对,不仅要清晰了解域外监管要求,而且还需要参与涉外案件的境内外律师团队的管理、应对与配合,所以这是对法务能力期待的第二方面,即熟悉涉外监管、语言能力的新期待。

三是《办法》鼓励企业案件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化解纠纷,尤其是重大案件要加强央企之间的协商解决机制——协商解决纠纷,并不是简单让步妥协,而是对商业诉求、法律风险进行充分分析之后得出的有效解决路径,这是对法务能力期待的第三方面,即法律思维+商业思维+综合协调能力的新期待。

(四)区分案件管理与案件处理

1.案件管理
(1)案件管理是企业管理行为之一种。
(2)案件管理的目标和措施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
(3)案件管理既有常规作业,也有项目管理,具备体系化特点。
(4)案件管理作为一项体系化工作,需要强化四方面管理要素:一是人员要素——落实案件管理主体责任;二是机制要素——明确案件管理运行机制;三是效益要素——识别和追求超额效益;四是效率要素——匹配和搭建信息系统。(详细内容见作者发表于公众号“赛尼尔法务管理”的文章《四要素构建企业案件管理基本盘》)
2.案件处理
(1)案件处理以案发为始、司法或仲裁程序结束为终。
(2)案件处理是案件管理的关键环节。
(3)案件处理以项目管理为主,一案一项目,团队组建、应对措施等具有临时性、多变性,一案一特色。
3.二者关联性
案件处理是案件管理的前端环节,案件管理是案件处理的延伸和提升,案件管理是案件处理结果在经营管理中的运用和提升。
(五)法务工作转型
1.传统法务1.0 
(1)合同审核+案件管理+日常咨询。
(2)企业内部法律服务支撑的供给方。
(3)服务客户包括企业内部各横向职能部门、公司管理层、下属企业等,需要满足不同客户在法律咨询、法律审核、法律指导等各方面的需求。
(4)运营法务+项目法务,兼具经营管理和个案应对。
2.法务+合规2.0
(1)传统法务业务。
(2)法律合规业务,法务部门牵头企业合规管理。
(3)统筹法律、合规、内控、风险管理四位一体协同机制建设。
(4)合规与纪检巡视、审计监督等大监督格局要统筹协同。
(5)运营法务+项目法务+合规法务。
3.法务的要求
(1)法务必须满足企业管理体系中的各项交易。(加油门) 
(2)法务必须站在企业管理体系的角度进行风险防范。(踩刹车) 
(3)法务还应在整体理解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企业商业竞争的基础上提出战略建议。(掌方向)
4.法务能力图谱
具备法律专业能力;熟悉企业管理实践;理解企业生存本质;具备综合沟通协调能力。

 二、企业案件处理的基本流程全梳理

(一)案件处理基本流程

1、组建团队:成员能力互补,高效沟通机制。
2、设立目标:基于事实设定目标,专业分析目标可行性,管理领导合理预期。
3、确定策略:诉讼策略包括选择诉讼时机、案由、当事人、管辖机关、适用法律或证据。
4、庭前准备:收集证据,论证法律关系,确定权利请求或抗辩要点,分析案件争点,可视化呈现。
5、开庭审理:客观陈述,举证质证,庭审调查,庭审辩论。
6、庭后分析及执行;代理意见,选择相应审理程序,落实执行。
以上环节中需要重点提示两点:一是企业法务在案件处理环节,需根据企业诉求、专业分析等设定合理的案件目标,不盲目求胜、也不一味妥协,要基于商业诉求和专业分析的实际情况,设定合理的案件应对目标,尤其是管理领导的合理预期。二是企业法务尤其要重视案后复盘,通过个案反映出的管理问题、经营风险等进行汇总反思,并反馈至企业管理层及相关业务或职能部门,以提升企业管理能力。

(二)项目管理注意事项

1.案件处理
虽是技术活,但实质是一个业务过程。案件是问题的呈现,要找到问题本身、环境、及解决问题的主体。在过程中打败自己,在结果上打败对手。
项目管理十步法:范围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资源识别、资源获取、沟通管理、相关方管理、风险管理、整合管理。 
项目管理流程:启动-定目标;规划-拆任务;执行-建组织;监控-管变化;收尾-做总结。
2.团队组建 
组建团队需基于案件需要:法律专业能力、证据收集能力、庭审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队梯次设置,法律把关/策略把关+技术支持等都是需要纳入考虑的因素。
以项目管理方式处理案件:确认具体任务、设计工作流程、做好内部分工,团队协同、及时补位,动态优化。
充分利用内外部资源:企业内部领导资源、外部的专业智力资源、诉讼/仲裁相关资源。
以跨境争议为例,跨境争议往往涉及多语言、多法域、多文化、跨境取证、跨境送达、跨境执行、法律冲突等复杂情况,无法仅由企业自身或单一国家/地区的律师团队解决所有问题。而在律师选择方面,中国牵头律师了解企业,全面统筹不同司法辖区的综合能力,跨境争议实战经验,跨文化沟通能力;境外律师则具备涉案领域的专业性和实战经验,代理思路考察,性价比考量;同时还需要专业辅助如行业专家。
3.设立目标+确定策略
代入领导角色,设定合理预期:给希望但不盲目乐观;有统筹让个案融入全局;勤汇报给予随时掌控感。
融入裁判者思维:司法裁判的三段论大前提/法律+小前提/事实=结论。
思维方法:法律思维、证据思维、中立思维、效果思维。
立足当事人具体诉求:主诉,讲好故事,细化依据,以逻辑串联出结论,强调线和面,水到渠成;被诉,找到对方错漏,打破其逻辑,突出点,各个击破。
4.区分主诉和被诉
主诉案件:谁是原告/申请人;谁是被告/被申请人;确定案由/请求权基础;具体诉求;涉案标的;管辖选择;主诉时机选择;其他程序(财产保全)。
被诉案件:法定期限;争取主动的程序选择;主体错误(原告或被告不适格);诉讼请求缺乏依据;请求权错误抗辩(权利基础+权利归属);通过反诉扩大对抗性。
5.证据准备环节
收集证据方法:查阅资料;与事实相关主体开会交流;勘察现场;向第三方取证(档案信息、单位证明、鉴定、评估等);证人证言;网络检索信息;证据保全。
借力取证: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客观不能、关键证据、证据线索);证据保全(申请法院保全证据、录音录像、网页公证、时间戳证据);启动鉴定程序(必要性+可行性);借助其他程序取证(工商、公安、税务、质检、海关等)。
质证意见的基本要求:专业性、讲诚信、表达严谨、助力查清案件事实。
不当质证意见:一概不认、不核对原件、拒绝质证、泛泛质证、不分主次、不提交书面意见。
质证技巧:真实性、证据来源、相反证据、自相矛盾。
6.庭审环节 
强调:可视化呈现
代理人必须熟悉案件事实、关键细节,进行可视化准备,切忌照本宣科。
充分预判必问内容做好准备(争议焦点、关键证据、对应诉求)。
关注裁判者庭审调查询问,充分理解其意图。
针对不利事实,当庭可合理回避(不清楚、需核实)。
积极回应裁判者释明事项(举证责任、要求提交证据、核实内容、做出说明等)。
7.辩论环节
说服对象是裁判者,不是对方当事人,切忌跟裁判者辩论。
辩论要围绕诉求、争议焦点,切忌无效辩论。
辩论要基于证据谈事实、基于具体法条谈依据,不要重复、长篇大论读适用的法条。
说服逻辑仍需基于裁判思维,请求权与法律关系,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先判例与类案同判。
庭后必须提交代理意见,观点明确,重点突出。
如有证人要提前进行辅导(证人权利义务、作证流程、案件背景、程序隔离、作证技巧)。
8.监督环节
二审改判比、发回比,一般不超过5-10%,所以在案件处理环节,必须立足一审,从案件发生开始就要高度重视,要将问题的解决往前放,越早准备越主动,前期不投入精力管理往后越被动。
申请监督理由,诉讼主体、法律关系、权利义务认定错误,比如漏审、超审、漏人、事实不清等。
程序违法:未有效送达、释明权行使错误、剥夺质证权利、违反专属管辖、裁判组织违法 (仲裁中披露)等。
是否启动监督程序需考量各类因素综合确定。
执行程序中的企业利益最大化原则。

 三、新常态下,法务如何高效管理企业法律纠纷案件?

(一)案件管理基本问题

1.基本问题总结
从管理角度,应区分案件处理与案件管理。
案件管理体系=案件监测、报告、处理、改进全过程管理+组织、制度、流程、机制。
案件管理特点:专业性、复杂性、时效性。
案件管理考量因素:要考虑企业所在行业、企业自身规模、企业内部文化及管理风格、外部环境对于企业是否有特殊监管需求等。
2.建议
将案件放入企业经营模式的风险、企业危机管理的范畴中去考量;将案件处理纳入到企业案件管理的整个链条中去审视,挖掘案件价值;建立案件处理的标准化程序和做法,避免随意性;充分重视案件管理的体系化和信息化建设。
(二)案件管理体系基本问题
1.案件管理体系=价值认同+工作流程和组织设计=人事合一+嵌入流程 
(1)第一步梳理企业案件管理中各类管理行为及逻辑关系。
(2)第二步明确参与案件管理活动的各层级主体。
(3)第三步确定案件管理各参与主体的组织分工。
(4)第四步确定企业案件管理工作流程。
2.组织架构
(1)基本定位:结构形态、组织设置和任职资格。
(2)组织单元及职责定位。比如企业案件管理的参与主体,从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到企业主管领导、总法律顾问的主要管理责任,再到企业法务部门、法务人员的主要职责加上外部专业律师的智力支持,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的协同配合,监督部门的评价考核等,案件管理的组织序列是企业内部一个从点到线到面的综合管理支持系统,各点各司其职,职能协同、面面配合。
3.制度流程
(1)制度类型:综合性管理办法、案件专项管理制度(重大案件、案件上报)、辅助配套制度、专业指引类规范,等等。
(2)流程管理:事前预防——案件监测流程;事中控制——案件报告流程;事中控制——案件处理流程;事后改进——案件管理改进流程。 
4.评估体系+奖惩机制 
(1)难点:评估标准系统化、标准化难度较高;案件评估未成为案件管理的必要环节;如何合理运用评估结果,在企业管理中尚不明晰。
(2)体系建立:评估对象+评估主体+评估标准+评估形式和程序。
(3)奖惩机制:奖惩人员、奖惩机制。
5.支撑保障
信息化支撑、外部中介支撑、其他外部支撑。
6.案件管理实现三个转变
由被动处理到主动管理,由专业观到全局观,由单纯法律视角到法商结合视角。

(三)案件管理复盘

1.价值多重
案件管理复盘一方面着力于案件处理的问题:专业提升、团队选择、策略制定、证据准备、庭审应对;案件管理复盘另一方面着力于企业管理的问题:管理改进、案发原因、证据保管、业务模式、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案件管理复盘第三方面引导企业发展方向:识别方向、竞争对手分析、行业典型类案、上下游供应链风险、战略投资方向、市场竞争环境及竞争者变化等。
2.方法
召集案件处理项目团队复盘会议,邀请合适的人参与;重温项目最初制定的目标和策略,并对照最终裁判结果;询问哪些做得好做得对,并分析原因,提炼工作建议;询问哪些可以做得更好,找出漏洞,萃取改进建议;确保复盘无遗漏,复盘成员畅所欲言;整理共享复盘会议记录;询问后续应该做什么、怎么做,达成知识或流程输出。
3.重点
(1)识别案发原因:业务模式风险、合同内容不利、制度问题、流程控制漏洞等(事的层面--客观性)、未按制度执行、逃避流程控制、个体主观态度(人的层面--主观性)。
(2)管理复盘重点:管理角度——诉讼目标是否清晰,结果对比差异点在哪?团队组建有无不妥?项目管理是否存在缺陷?资源是否充分挖掘? 专业角度——策略是否妥当?程序应对是否周延?程序权利是否用尽?各阶段能力表现实质如何?
(四)成本中心向价值中心的转变
1.将法务部定位为企业内部法律服务的提供方
主观上强调服务的态度、服务的效率、服务的效果,提升服务专业能力;客观上建立服务标准、强调服务的规范化,形成需求-响应机制,给客户确定预期;定期制作和更新对应具体业务、重点业务的定制化产品。
2.强化管理实现“降本”+“增效” 
提升团队能力,减少对外部中介的依赖,扩大自行代理案件数量,实现降本;通过支持业务部门追讨应收实现减损;通过典型案件来确立行业规则、商业模式等。

(五)企业案件管理之“案”

1.立于案但不限于案
立足个案,包括但不限于已进入程序的案件,还有若干风险隐患事项需提前介入;案件处理考量,要从个案效益上升至企业商业整体判断。
2.千万别将“案”抱在怀中 
案件多来自于业务,案发不是业务流程的阶段移转;案件是企业的事,需要整合企业内外的所有资源。所以法务团队切忌将案件的应对和管理局限于本部门,在案件处理上是主导部门,在案件管理上是牵头部门,需要其他部门尤其是企业领导和管理层的重视与支持。
3.用案件做药引嵌入管理才是根本
虽然企业各职能部门是机构设置而来,但每个岗位、每个部门所能行使的管理权限、所能发挥的管理价值、管理权限所能触达的范围和高度,不是简单来自于岗位设置、职务任免,而是来自于该岗位、该部门对企业所能发挥的价值,先予才能有取、有得,只有先让企业知道并获得你能给予的价值,才能在后事上争取更大的发言权;所以通过案件管理同步扩张能力、提升价值是法务职能扩张的有效途径。

(六)企业案件管理之“管”

1.明确企业案件管理参与主体,找到团队
企业领导、总法律顾问、法务、横向部门、外部律师、司法机关、案件相对人等。
2.锚定企业案件管理需求
要追求案件处理中赢的结果,且可执行,尽量避免案发/损失,要通过案件管理识别管理风险,利用案件综合管理突出法务价值,实现法务职责空间提升。
3.完善企业案件管理经历各环节
日常管理、风险预警、案件发生、管理协同、司法程序、裁判执行、反思整改。
4.立足企业实际情况包括规模、类型、是否国资
国企/民营,集团/小微,不同行业企业,频发/偶发。

(七)总结

在案件处理和案件管理上,法务一定要做到让复杂的事情简单化,即区分 目标 指标 ,区分 终点 方法
所谓目标和指标 ,举个简单的例子,对于一个人来说,健康是目标,而血脂、血糖、血压是指标,每个个体的目标是确定的,但具体到不同个体的指标,可能千差万别,有时候不同个体的指标和指标之间,也需要综合权衡,不能因为某一项指标的符合标准而牺牲大的目标。对于企业而言,案件管理的目标是为了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而所有管理中的问题指标,要基于前述所说该企业所在行业、企业规模、企业发展阶段、企业所处外部环境等各因素,综合确定和适时调整。管理的问题,没有一成不变的,都是动态、有机、螺旋上升的。
所以我们要做到 :为目标找到指标;终点不变,方法多元。不要因为关注指标而忘了目标;不要纠结于白猫黑猫,主要看抓鼠效果,即企业作为商业主体的发展战略的实现。
案件管理的宗旨,还需回归到企业管理的本质,而企业管理的起点,即需真正回归企业的本质,即生存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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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桂华

    乾成律师事务所 高级顾问

    重大争议解决部 联席主任

    个人简介

    裴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裴律师曾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工作11年担任知产庭庭长,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担任副处级检察员从事民行监督工作5年,担任中央企业中国蓝星、中国化工法律总监7年,从事企业法律合规和风控管理工作,现为乾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裴律师担任北京仲裁委/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海南国际仲裁院、上海仲裁委员会、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同时担任两家高新技术企业外部董事。

    裴律师获评北京市民行检察“十佳办案能手”、“年度结案状元”等;监督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监督案例;参与编写《知识产权前沿案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与案件审查实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风险防范指引(新加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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