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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境外上市新规变化及备案流程 | 乾成研究

发布日期:2024-01-11 浏览次数:224

2023年,资本市场迎来了一系列的重大变化。 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于2021年12月24日公布关于就《国务院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的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以及《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合称为“征求意见稿”)以来,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监管思路经过多番的讨论及解析,直至2023年2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发布《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管理试行办法》”)和5项配套指引(与《管理试行办法》合称“境外上市新规”或“备案新规”),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监管思路尘埃落定,也开启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新时代。
本境外上市解析系列文章将立足当下背景,以 境外上市新规相关规则 出发,为读者解析 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规则的变化 境外上市新规的备案流程 等。
根据境外上市新规的规定,境内企业直接和间接境外发行上市均实行备案制。具体而言:
1. 境内企业直接境外上市
此前,境内企业直接境外上市(如H股上市)需遵循94特别规定及相关指引文件,在取得证监会出具的行政许可核准文件后方可向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或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正式申请。随着94特别规定的废止及境外上市新规的出台,境内企业直接境外发行上市的管理将由证监会核准转变为向证监会备案。
2. 境内企业间接境外上市
根据《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境内企业间接境外上市的认定需发行人同时符合以下情形:
(1)境内企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总资产或者净资产,任一指标占发行人同期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数据的比例超过 50%;
(2)经营活动的主要环节在境内开展或者主要场所位于境内,或者负责经营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多数为中国公民或者经常居住地位于境内。
同时,境内企业间接境外发行上市的认定,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此外,根据1号指引关于备案范围的进一步规定,如发行人不属于上述情形,但在境外市场按照非本国(或地区)发行人有关规定要求提交发行上市申请,且依规定披露的风险因素主要和境内相关的,证券公司及发行人境内律师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发行人是否属于备案范围进行综合论证与识别。
市场上符合以上认定标准的境内企业,主要通过搭建大红筹或小红筹架构(一般而言,小红筹架构又包括股权红筹及VIE架构「即“协议控制架构”,见2号指引中关于“股权结构与控制架构核查要求”提及的表述」两类)实现间接境外上市:
1. 大红筹架构间接境外上市
此前,大红筹架构企业境外上市需遵循红筹指引的要求,经相应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和/或证监会审批同意。随着红筹指引的废止,加之本次境外上市新规的出台,大红筹架构企业境外上市属于境外上市新规中定义的“境内企业间接境外发行上市”,其境外上市将转变为向证监会备案。
2. 小红筹架构间接境外上市
此前,小红筹境外上市无需证监会或者境内政府机关的审核或批准(其重组、经营过程需遵守的境内相关外商投资、外汇等相关法规除外)。随着本次境外上市新规的出台,小红筹架构(不论是股权红筹还是VIE架构)企业境外上市将需要向证监会备案。
根据《管理试行办法》及相关监管指引的规定,以间接境外首次公开发行为例,解析境外上市的备案流程如下:
第一步:完成上市准备工作
境内:确定上市方案,建立公司的财务、报告团队和资源,选聘IPO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审核机构、承销商等),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等。
第二步:备案前沟通
境内:完成企业内部重组(如需)、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如需)、有关部门的安全评估审查(如需)。
境外:搭建红筹架构(如需)。
第三步:提交境外上市申请文件
境外:境外交易所首次提交上市申请文件,如采用秘密或非公开方式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可以在备案时提交说明,申请延后公示备案信息。
第四步:提交备案
境内:提交中国证监会备案,证监会可征求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意见,对材料完备,符合规定的则在20个工作内办结备案并网站公示备案信息。对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规定,于5个工作日内告知补充材料内容,发行人在30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重新提交的材料完备,符合规定,则中国证监会于20个工作日内办结备案并网站公示备案信息,补充材料和征求意见的时间均不计算在备案时限内。备案信息有效期1年,1年内未发行上市后继续上市的更新备案材料备案公示信息,备案后发行上市前发生重大事项则须3个工作日内报告中国证监会更新备案材料。境内企业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并购公司实现境外发行上市,应在境外特殊目的并购公司公告并购交易具体安排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备案材料。
境外:回复境外监管机构、交易所的审核或问询,更新招股说明书、法律意见书等申请文件。
第五步:境外上市
获得境外监管机构、交易所的批准,进行路演、发行上市。
第六步
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境外上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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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  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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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律事务部

    个人简介

    孙希律师,在境内外上市、再融资、基金设立及投融资、跨境投融资、合规、基金、税务等法律顾问服务等领域拥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持有注册会计师合格证书,能够从财税及融资角度把控项目的整体投资风险,实现风险管控,税务服务的合法及合规的前提下,实现项目整体收益的最大化,对于项目实现法律、财税、融资等多角度的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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