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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主题月 | 乾成开展《历史性因素对商标权案件的影响—环球案》专题分享

发布日期:2024-04-22 浏览次数:192

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为深入践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强乾成律所全体系知识产权领域业务交流,乾成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特推出知识产权主题月系列活动。4月22日,知产主题活动——“历史性因素对商标权案件的影响—环球案”案例分享会在北京公平正义会议室举行。乾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商标与反不正当竞争事务中心主任徐春江律师进行了精彩分享。
徐春江律师作“历史性因素对商标权案件的影响—环球案”主题分享,源自于其代理的“环球”商标侵权一案。该案入选“2022年山东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徐春江律师代理了本案二审及再审,成功实现了案件的逆转、改判,认定共用不成立、侵权成立,依法保护了当事人拥有悠久历史的“环球”商标。徐春江律师回顾了“环球”商标从“侵权之争到“准权属之争”的诉讼之路,该案中,历史性因素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面临法律变化、企业变迁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等诸多方面的挑战。基于此,徐春江律师从35年许可状态对商标权属的影响、主体改制及更迭对商标权的历史性影响、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及相应法律变革对商标共用问题的历史性影响、历史事件对确定商标使用人和商标使用时间的影响、1983年商标法实施对商标权利延伸的影响五个方面详细论述了历史性因素对商标权案件的影响。
分享中,徐春江律师表示,首先,商标许可关系持续足够长的时间,被许可人往往对该商标持续经营并投入资源,商标的知名度、影响力、商誉也会持续积累。长此以往,品牌的发展与多年前已不可同日而语,被许可人均会认为商标的巨大商业价值是他们所创造的,在“归还”商标时需要连同巨大商业价值一并移交是他们所不能接受的。这样一来,许可人一旦主张结束许可关系,被许可人就会主张对商标享有共有权或使用权,由此引发商标大战。
其次,历史中的行政文件在当时可能具有指导作用,但随着历史进程的发展,其会被后续法律文件所取代,比如本案中商标共用问题,在1983年之前可能存在行政机关发文指导双方共用商标的情况,但不久后更新的、效力更高的商标法及部门规章已对此做了纠正,明确不再允许共用,故当前时期处理这一问题需在现行法律框架下重新评估,不宜刻舟求剑。
再者,漫长周期中企业变迁、改制不可避免,由此可能导致商标使用主体的变更,如果对法律主体界定不明,将一套人马多块牌子的不同主体混为一谈,将会影响商标许可等法律关系的效力。
最后,商标权的延续性也是关键问题之一。1983年我国《商标法》首次实施,该法最后一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已经注册的商标继续有效”,但实务中如何确认这一延续性鲜有案例。本案对此做出了明确回答,确认涉案商标的初始注册时间是1958年,使商标权向过去延伸了25年,对涉案商标给予了最全面的保护。
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商标权案件的历史维度,对案件结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场知产主题月活动,受到了参会人员的积极响应和高度认可,大家思想碰撞,共同探讨经典复杂案件,提升知产法律服务水平,营造律所积极进取、不断学习的良好氛围。
乾成在知识产权领域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与精湛的专业能力, 团队代理案件曾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十大典型 案例 等。知识产权 部全面整合优质资源,定期开展典型案例研讨,持续推进专业化建设。 未来,乾成知识产权 将继续 打造知识产 权交流合作平台, 为乾成律所专业化的 发展、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水平的提升贡献应尽之力。

 

 

徐春江律师在商事诉讼、知识产权等领域具有超过14年的执业经验,深刻把握法律服务专业化和综合性的内在要求,服务客户包括众多科技头部企业、互联网头部企业、国企央企等,在专业领域持续深耕,坚持提供负责任的法律服务。

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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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职务

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会员;
第一届北京市法学会债法学研究会理事;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商标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北京台《民法典通解通读》讲师团第一季邀请赛亚军;
《中国知识产权报》特邀点评律师;
北京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人才库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