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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瀚律师成功辩护,经听证会公开听证当事人获不起诉 | 乾成业绩

发布日期:2024-05-07 浏览次数:162

近日,由我所林瀚律师办理的徐某某涉嫌偷越国(边)境案,被北京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徐某某因涉嫌偷越国(边)境罪一案,公安机关于2024年2月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通过阅卷、向嫌疑人核实证据,辩护人梳理出以下可以不起诉的理由,并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
1.徐某某使用亲戚的身份办理护照出入境是在其不满16周岁时由父亲一手操办,待其成年后欲恢复真实身份已无法实现,只能将错就错使用亲戚的身份出入境奔波于国内外两个国家,而且这类情况在我国沿海侨乡普遍存在,是历史遗留问题;2.将使用他人的身份信息办理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行为纳入偷越国(边)境罪的打击范围,是2012年12月20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2年之前的偷越行为不应计入犯罪次数;3.偷越国(边)境罪一般情况下最高刑期为一年有期徒刑,属于刑法中的轻罪,通过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和12309中国检察网,此类犯罪处罚比较轻;4.嫌疑人到案后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
辩护意见得到了检察机关的重视,其中对2012年“两高”司法解释是否具有溯及力,徐某某在2012年以前的偷越行为是否应当计入犯罪次数争议较大,最终控辩双方达成折中方案:该司法解释溯及力问题暂不讨论,检察机关在法律文书中不列明嫌疑人徐某某具体偷越次数,表述为“多次偷越”。2024年4月18日,检察机关召开了涉外轻微刑事案件专场公开听证会,林瀚律师到场发表了辩护意见,参加听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对徐某某做不起诉处理。
2024年4月26日,检察机关做出了对徐某某不起诉的决定。检察官、律师专业、尽责高质效办好涉外案件,体现了国家对华侨群体的真诚关怀和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高度政治站位。

林 瀚

乾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

刑事业务部

个人简介
林瀚律师专注于大案要案,从事法律工作12年,在北京检察机关从事刑事检察工作多年,曾获得“北京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所办案件曾被评为北京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件”。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成功办理多起经济类刑事案件的控告、自诉和经济、金融、职务类犯罪和涉黑涉恶重罪刑事案件的辩护。还参与办理民商事案件1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了大量损失。

擅长经济、金融、职务犯罪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控告,以及运用刑事、行政思维解决陷入僵局的民商事案件。

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 | 刑事控告 | 申诉代理 | 重大民商事案件诉讼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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