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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成张焱南律师代理一起诈骗案件辩护成功,检察院不批准逮捕 | 乾成业绩

发布日期:2024-06-03 浏览次数:162

2024年6月1日,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张焱南律师代理的一起河南省周口市某地的陈某某诈骗一案,经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当事人依法被取保候审。
2024年5月1日,陈某某的妻子经人介绍找到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张焱南律师,与律所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张焱南律师担任陈某某涉嫌诈骗一案的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辩护人第一时间赶赴看守所会见了在押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并向公安机关了解基本案情,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经了解,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被牵连到一起复杂的“套路贷”诈骗当中,案情非常复杂。经会见,辩护人了解到陈某某并没有实施“套路贷”诈骗,而是被动牵连其中。
2024年5月24日,案件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辩护人依法提交辩护意见,恳请检察院不批准逮捕。2024年5月31日,检察院采纳了张焱南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2024年6月1日,公安机关依法为陈某某办理了取保候审。张焱南律师的辩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功。

张焱南

乾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

第四党支部书记、刑事业务部常务副主任

个人简介

张焱南律师先后在某市人民法院、某省高级人民法院、某市人民检察院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事审判、审判监督等刑事业务岗位工作。办理刑事案件1000余件,办理过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和有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先后多次荣获“先进个人”荣誉、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拥有丰富的刑事办案经验。

张焱南律师执业期间,代理过许多有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企业刑事合规|刑事控告|刑事申诉

社会职务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刑事法律研究会副主任;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益心为公”志愿者;

中国政法大学校外实习导师;

河南省检察职业学院校外专业导师;

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校外专业导师;

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政风行风评议代表;

业绩简介

1、华润集团郑州华润燃气股份公司控告案,成功立案侦查;

2、郑州欧某置业公司高管合同诈骗无罪案,检察院不起诉;

3、北京市王某寻衅滋事案,检察院不起诉;

4、开封市王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无罪案,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5、双鸭山市某公司职务侵占案,人民法院减轻处罚;

6、平顶山市季某合同诈骗案,二审发回重审,减轻处罚;

7、某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案,人民法院从轻处罚;

8、被告人付某过失致人死亡案,人民法院判处缓刑;

9、被告人耿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人民法院判处缓刑;

10、被告人陈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人民法院判处缓刑;

11、犯罪嫌疑人陈某涉嫌诈骗案,检察院变更罪名,减轻处罚;

12、犯罪嫌疑人祝某涉嫌诈骗案,检察院变更罪名,减轻处罚;

13、被告人王某涉嫌诈骗案,人民法院判处缓刑;

14、被告人吴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人民法院从轻处罚;

15、被告人余某非法买卖枪支案,二审发回重审,人民法院减轻处罚;

16、魏某担保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撤销终审判决,决定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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