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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成业绩|贾晓慧律师团队代理的刘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二审发回后,成功为其争取无罪

发布日期:2024-11-21 浏览次数:137

在法律的战场上,每一次的胜诉都是对正义的有力捍卫。近日,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贾晓慧律师团队代理的刘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二审发回后,成功为其争取无罪。

2020年6月1日,刘某某因涉嫌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随后,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的贾晓慧、赵孔亮接受刘某某委托,以法律援助形式为其展开刑事辩护。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在贾晓慧律师团队介入之前,已经经历了两次上诉和两次发回重审。在此期间,尽管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及相关司法解释发生了变化,但由于本案事实的特殊性,被告人一直未能摆脱有罪判决的阴霾。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认为刘某某的行为不符合司法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不构成犯罪的情形,判定其有罪。

2024年4月,贾晓慧律师团队介入案件后,迅速展开了一系列工作。他们积极与刘某某沟通案情,深入了解每一个细节,并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阅卷。通过对案卷内容的仔细研判,律师团队确立了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的辩护思路。他们依据重一审判决中认定的刘某某行为并不完全符合司法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一般不以犯罪处理的理由,展开了反向证据的搜集和整理工作。

针对《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用标识范围(第一批)》中 “人工繁育作为宠物的鸟类” 不包括鹰头鹦鹉、亚马逊鹦鹉这一情况,辩护律师指导被告人寻找规模较大且饲养技术成熟的动物饲养、繁殖基地,并从中调取了政府许可饲养鹰头鹦鹉及亚马逊鹦鹉的相关文件,同时搜集了大量相关视频、照片作为证据提交给二审法院。在这个过程中,律师团队与法院进行了多轮沟通,他们的专业和执着终于打动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2024年8月14日,本案被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期间,贾晓慧律师团队又积极与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沟通,检察官听取了律师关于刘某某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的意见。2024年10月25日,检察院向龙岗区人民法院撤回起诉并获得准许。2024年11月18日,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刘某某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并向刘某某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至此,这场历时数年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贾晓慧律师团队凭借精准的判断、专业扎实的理论功底,成功为刘某某洗刷冤屈。

对于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而言,这一案件的胜诉是对我们专业能力的肯定,更是对我们未来前行的鼓舞。我们深知,每一个案件背后都关乎着当事人的命运和公平正义的实现。我们相信,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我们愿成为那束穿透黑暗、照亮正义之路的光,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征程中不断前行,为构建更加公正的法治社会贡献我们的力量。

贾晓慧

乾成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刑民交叉业务中心 主任

 个人简介 

贾晓慧律师,刑法学硕士,曾在某法院刑庭担任庭长助理,主要领域刑事辩护,刑事控告,企业刑事风险防范,执业以来收获五起无罪案件,其中沈阳沈河区秦某某盗窃案获得无罪判决,内蒙古磴口县李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检察院最终证据不足不起诉,北京丰台区妨害公务案丰台分局撤销案件,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北京某集团公司单位行贿案获得无罪判决,山东威海市马某某保险诈骗案二审发回重审,区检察院最终以证据不足不起诉。该案入选北京市律师协会主编的《二审再审改判无罪案例》,除此以外贾律师承办了国内具有重要影响的,由最高检,公安部督办的庞某某等人非法经营疫苗案,贾晓慧律师著书及发表论文多篇,理论功底深厚,实战经验丰富。

 业务领域 

刑事犯罪辩护 | 刑事控告 | 企业刑事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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