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国际贸易的频繁进行,国际货物买卖活动日益增多,法律冲突问题也随之变得更加复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CISG”)作为国际货物买卖领域的重要法律文件,为跨国交易提供了统一的法律规则。本文旨在深入探讨CISG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适用条件,以及交易习惯在国际贸易中的理解和应用。通过详细解读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案例,结合相关理论分析和实践经验,旨在为国际贸易实践提供法律指导和参考。
关键词:国际货物买卖 |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 交易习惯
一、引言
CISG自1988年生效以来,已广泛应用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实践中。该公约旨在通过统一的法律规则,减少国际贸易中的法律障碍,促进国际货物买卖的顺利进行。然而,CISG的适用并非无条件,其适用条件包括缔约国原则和排除适用原则。此外,交易习惯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是CISG的重要补充。下面将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案例等,深入探讨CISG的适用条件和交易习惯的理解与应用。
二、适用CISG的条件
CISG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缔约国原则和排除适用原则。这两个原则共同构成了CISG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适用的基础。
1. 缔约国原则
CISG第一条明确规定,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如果这些国家是公约的缔约国。这一原则的核心在于合同双方的营业地必须位于不同的缔约国。
例如,在指导案例107号(中化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与蒂森克虏伯冶金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分别位于新加坡和德国,这两个国家均为CISG的缔约国。因此,本案符合CISG的缔约国原则,应适用CISG的相关规定。尽管合同中约定适用美国法律,但由于当事人未排除CISG的适用,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首先考虑了CISG的规定。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CISG的适用并不受合同当事人国籍的限制。只要合同双方的营业地位于不同的缔约国,无论其国籍如何,均可适用CISG。这一原则为国际货物买卖提供了广泛的法律适用空间,有助于减少法律冲突和不确定性。
2. 排除适用
CISG允许当事人通过明确协议排除其适用。这一原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即当事人有权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来规范其合同关系。然而,在实践中,当事人往往会在合同中约定适用其他国家的法律,而忽略对CISG的排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合同双方均为CISG的缔约国,且未明确排除CISG的适用,那么CISG仍具有优先适用性。
三、国际贸易中的交易习惯
交易习惯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CISG的重要补充。交易习惯是指在一个固定的交易关系中或者在特定的交易圈子中形成的通行做法。这些做法可能涉及合同的订立、履行、纠纷解决等方面。
1. 交易习惯的理解
交易习惯在CISG中扮演着补充性角色。根据CISG第九条,双方当事人已同意的任何惯例和他们之间确立的任何习惯做法,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解释中指出,交易习惯一般是指在一个固定的交易关系中或者在特定的交易圈子中的通行做法。
例如,在西湖橡塑科技有限公司与西湖(天津)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法院根据CISG的规定,解读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订立所遵循的规则。该案强调,接受的表现形式不仅限于“明确声明”,还包括“通过行为接受”和“缄默接受”等形式。法院根据个案情形综合判断合同是否成立,并指出只有在当事人间存在缄默表示同意的明确约定惯例、国际贸易惯例或习惯做法时,单纯的沉默才构成接受。这一案例充分展示了交易习惯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重要作用。
2. 交易习惯的法律效力
交易习惯的法律效力来源于当事人的合意适用,即使这种合意是“默示的”。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一般应当理解为当事人还会继续沿用过去的做法。因此,在合同漏洞补充上,交易习惯能够为法院提供探求当事人合意的依据。
例如,在国际贸易中,如果合同双方之间存在长期的合作关系,且在过去的交易中形成了某些固定的做法或惯例,那么这些做法或惯例在后续的交易中仍具有约束力。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法院在解决纠纷时会考虑这些交易习惯,以探求当事人的真实意图。
四、CISG与交易习惯的结合使用
CISG为国际货物买卖提供了一个统一的法律框架,而交易习惯则为合同的订立、履行以及义务的发生提供了灵活性和具体性。在实际案件中,法院通常会首先考虑CISG的规定,然后在CISG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事项上,通过国际私法规则来确定相关准据法。同时,交易习惯也可以作为解释和补充CISG的重要工具。
以夏发集团公司(Shaphar Group LLC)与佰启控股(中国)有限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为例,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时认为,本案当事人营业地所在国中国和美国均为CISG缔约国,本案不存在CISG规定的不适用情形,且双方当事人亦未排除该公约的适用,故本案应当适用该公约。该案明确了CISG在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优先适用地位,同时强调了CISG适用的强制性,不因当事人的约定而排除适用。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还考虑了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以探求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和合同的真实内容。
五、结论
CISG及其交易习惯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适用对于维护国际贸易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CISG在解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中的实际应用和效力。同时,交易习惯作为CISG的重要补充和解释工具,在国际贸易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未来,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和变化,CISG及其交易习惯的适用将面临更多的挑战和机遇。因此,当事人应充分了解CISG的适用条件和交易习惯的作用,以便在合同中作出明智的选择和约定。同时,法院在审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时,也应充分考虑CISG和交易习惯的相关规定,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合理处理。
此外,国际社会也应加强对CISG及其交易习惯的研究和推广,提高国际贸易的法律水平和效率。通过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共同推动国际贸易的法制化和规范化进程,为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孙 希
乾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
公司法律事务部
个人简介
孙希律师,在境内外上市、再融资、基金设立及投融资、跨境投融资、合规、基金、税务等法律顾问服务等领域拥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持有注册会计师合格证书,能够从财税及融资角度把控项目的整体投资风险,实现风险管控,税务服务的合法及合规的前提下,实现项目整体收益的最大化,对于项目实现法律、财税、融资等多角度的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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