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乾成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示范团的成凯律师、江春律师代理的某知名上市公司信托受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纠纷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取得二审胜诉判决,成功为客户避免了超过7.5亿元的损失。
本案中,我方客户为某知名上市公司,基于与某金融央企子公司达成的整体交易安排,与该金融央企子公司下属的私募基金(有限合伙)签署《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及《信托受益权回购协议》,我方客户将认购的某信托计划的信托份额转让给该基金,并约定于6个月后向该基金溢价回购该等信托份额。同时,出于整体交易安排,由该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某资产管理公司向我方客户出具《豁免函》,豁免我方客户在《信托受益权回购协议》项下的回购义务。2年后,该金融央企子公司以《豁免函》系伪造、不能代表交易主体的真实意思为由,将我方客户诉至法院,要求我方客户按照《信托受益权回购协议》的约定承担回购义务,起诉金额超过人民币7.5亿元。
本案的难点在于:我方客户当时并未取得《豁免函》的原件,而仅有电子扫描件;《豁免函》并非由《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及《信托受益权回购协议》的签约主体某私募基金出具,而是由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具。对此,该私募基金辩称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也无权代表其出具《豁免函》,即便《豁免函》是真实的,也不能对私募基金产生效力。此外,我方客户面临的局面也十分被动:本案交易相对方某私募基金及某资产管理公司均为金融央企子公司控制的主体,其在本案中完全支持金融央企子公司的立场,拒绝承认各方之间的整体交易安排以及《豁免函》的真实性,与金融央企子公司共同主张我方客户应当承担回购义务,使我方客户不得不陷入“以一敌三”的不利局面。
针对本案的不利情形,乾成争议解决示范团为客户制定了全面的抗辩策略:
1.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在发掘、审阅海量案件材料的基础上,向法庭提交大量的各方之间关于本案整体交易安排,以及通过《豁免函》方式豁免我方客户回购义务的书面往来证据,以证明《豁免函》的真实性。同时,发现并总结了对方刻意隐瞒《豁免函》的一系列事实,最大限度争取法庭的心证。
2.从法律角度,详细向法庭说明了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某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某私募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有权代表某私募基金对外作出意思表示,且我方客户为善意第三方,私募基金对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权限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此外,通过对案件材料的发掘整理,向法庭提交了大量证据证明,金融央企子公司、某私募基金以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某资产管理公司存在明显的控制关系且主体高度混同,而且,其对于本案整体交易安排以及出具《豁免函》的事实经过均是明知且认可的。
最终,乾成律师成功代理客户在一审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二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均取得完全胜诉,两级法院均认定了《豁免函》的真实性,并认定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代表私募基金出具《豁免函》,进而驳回了对方的全部诉讼请求,认定我方客户无需承担“回购”义务,律师团队的出色工作获得客户高度赞赏和认可。
廖鸿程
乾成律师事务所 党委书记、主任
重大争议解决部 主任
廖鸿程,乾成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主任。个人荣获“全国优秀律师”、“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北京青年榜样·时代楷模”等众多荣誉称号,并带领乾成获得诸多荣誉和嘉奖,荣获“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北京市先进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北京市朝阳区优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担任社会职务包括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朝阳区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纠纷解决智能化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北京青联副主席、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等。
在法律服务领域,拥有二十年以上的律师执业经验,专注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商事争议解决以及刑事业务领域,并致力于将乾成打造成“新时代律所样板间”,专注于为全球顶级企业、央企、大型上市公司提供高品质法律服务,曾独立或带领律所成功完成重大疑难复杂的“张文中无罪案(物美集团系列案)“、“中国华油集团单位行贿无罪案”、“信达与崇光案”等全国标志案件。
重大争议解决 | 刑事辩护
成 凯
乾成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重大争议解决部
成凯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硕士,拥有中国律师执业资格以及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成律师拥有十五年以上的法律执业经历,在国内及跨境争议解决领域均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熟悉法院及仲裁委的裁判思路,以及诉讼、仲裁和执行的各个程序和环节,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和研究能力,尤其擅长把握案件的核心要点及发掘案件的关键事实,并为客户制定全面、周密的整体争议解决策略。成律师曾成功代理众多法律关系复杂、事实认定疑难、争议金额巨大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并最终取得超出客户预期的裁判结果,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成律师执业以来主要从事诉讼、仲裁及其他争议解决事务,代理的案件类型包括:各类合同及侵权纠纷、金融资管产品纠纷、商业秘密纠纷、产品责任纠纷、公司纠纷、反不正当竞争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不良资产处置,及民事强制执行等。在加入乾成前,成律师曾在奋迅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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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春
乾成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重大争议解决部
江春律师自执业以来,主要从事诉讼、仲裁及其他争议解决事务,办理的案件涉及基层人民法院到最高人民法院,熟悉不同层级法院的诉讼案件处理流程及思路。曾为诸多央企、信托银行等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等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深受客户信赖与好评。其代理的某农商银行与某城投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入选2022年北京市律师协会“二审改判案例”,近期代理的重大疑难复杂、争议金额巨大的商事纠纷案件均取得胜诉结果。在加入乾成前,曾在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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