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家消息灵通的媒体拿到了宗馥莉案在香港法院的原诉令状(Originating Summons),包括每日经济新闻、21世纪经济报道。由于该案尚未正式裁定,司法文书并不对外公开。那么,记者是怎样拿到这份隐秘的文件呢?
其实,这并不是记者特权。
香港法院允许任何好奇宝宝申请向法院调取文件,哪怕与案件毫无关系,条件是——支付港币18元。
《区域法院规则》(第336H章)第63号命令第4(1)(a)条规则:
任何人在缴付订明的费用后,均有权在司法常务官所指示的时间内,翻查和查阅任何以下已在登记处存档的文件,并取得其文本⼀份,即 ——
(a) 任何传讯令状或其他原诉法律程序文件的文本;
(b) 任何在法庭上作出的判决或命令,或任何该等判决或命令的文本;及
(c) 任何其他文件(在区域法院可应单方面提出的申请而批予的许可下)。
如果是香港律师,有香港法院的案件管理系统账户(iCMS),线上申请更便宜,只需要港币14元。
香港司法机构- 查阅文件
当然,如果是与案件完全无关的第三人,只能申请查阅原告方的起诉文书。
目前网上公开的,也只是原告方三个J单方提交的原诉令状(财产冻结令申请书)。但其中的信息已经很丰富了,可以看到宗馥莉在香港的住址、BVI公司的地址、香港汇丰银行账号等。
该香港程序不涉及实体争议,三个J与宗馥莉争产的主战场在内地——杭州中院。申请财产冻结令也只是为了协助杭州中院的程序,避免诉讼期间财产被转移。
我们曾经承办的一个案件就受惠于香港法院的18港币开放查询。
该案项下,担保人创一代去世,留给子女大量财产,其中一部分在内地。债权人拟向继承人追索,前提是需要证明继承事实已经发生。由于父子都有香港身份,且有香港财产,我们推测他们在香港办理了继承手续。花了18港币去香港法院调档后,果然找到了继承文件。之后顺利在内地法院起诉继承人,保全到现金2000万。
香港法律沿袭英国法,很多英联邦国家的法律都有类似规定。比如新加坡,也允许好奇宝宝付费查档。
新加坡的《法院规则》规定,法院可以允许任何人查阅、复制法院文件,只要满足两个条件:
(a)对案卷有正当兴趣;
(b)付费。
《Rules of Court 2021》(O. 26, r. 3)
(4)The Registrar may allow any person to search for, inspect and take a copy of any document filed in Court in any action if that person —
(a)shows a valid interest in the document in question; and
(b)pays the prescribed fee.
相比之下,中国内地法院的档案查询严格得多,仅限于案件的当事人。哪怕是和案件有关联关系的当事人,想要调卷必须法院出调查令。尤其是执行案卷,涉及个人财产的信息量太大,很多法院不允许线上申请,要求必须线下调取,还要承办的执行法官批准。
海外追债并不像想象中隔着天堑。
宗氏争产案中,大量的美国房产、离岸公司架构被暴露在大众视线,虽然远隔重洋,但财产线索的查询有迹可循。
而英美等一些国家的法律机制,对境外追债提供了非常有用的工具:包括财产冻结令,甚至不需要在香港起诉,就可以单独申请保全香港的财产;恒大香港清盘案中,清盘人还申请了全球财产冻结令,冻结了许氏家族在伦敦等地的财产。
与内地财产保全不同,英美法系的财产保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大大降低了财产保全的费用负担。
中国的仲裁裁决、法院判决在很多主流国家和地区都能够得到承认和执行。
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适用于1958件生效的《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截至2025年5月,该公约缔约国已有172个,几乎覆盖所有主要司法管辖区。
中国法院判决在境外的承认和执行则可以基于双边司法协定、互惠原则,以及英美法系下基于普通法的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目前,中国法院判决在美国、英国、新加坡、香港、德国、迪拜等地均有被承认和执行的成功先例。
存在涉外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充分利用不同法域的法律工具,实现权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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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全
乾成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破产与执行业务部副主任
个人简介
程全律师拥有十余年律师执业经验, 专注于不良资产处置、破产重整和涉外法律事务。
程律师曾在一家国有大型金融机构担任资产保全部总经理,从事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工作,4年内完成不良项目现金清收近20亿元,部分破产重整项目实现本金无损回收。程律师还代理了中植系、中融信托、中诚信托等涉众类金融化债纠纷。
此外,程律师具有丰富的涉外法律工作经验,曾在新加坡工作4年,处理了中国企业在伦敦、香港、新加坡等地的国际仲裁等复杂商事案件和跨境破产重组。
业务领域
不良资产处置 | 破产重整 | 涉外法律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