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乾成律师事务所新型犯罪研究中心主任郝赟律师在某走私刑事案件中实现有效辩护,当事人刑期从有期徒刑十二年降为有期徒刑六年。
该案当事人具有累犯的法定从重情节,且其在本案中起初被指控的偷逃应缴税额远远超过特别巨大数额标准。检察机关对其以有期徒刑十二年的量刑建议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若认罪认罚,则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郝赟律师在当事人家属向其进行前期法律咨询的过程中,根据当事人家属已经了解到的有关情况,结合其办案经验,给出了审慎的专业判断。在正式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后,郝赟律师及时地并根据办案需要多次会见当事人、细致审查本案证据材料、从多个维度寻找有利于当事人的辩点:在充分研究案件的基础上,认为本案当事人确成立犯罪,但仍可在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两个方面尽可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量刑从宽。当事人及其家属对辩护律师坦诚负责、脚踏实地的态度表示认可和放心,没有认罪认罚。
办案过程中,郝赟律师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辩护意见。首先,经详细审查海关核定证明书及附随计核资料清单、核税草表,比对报关单、提运单、付汇凭据、合同、发票、原产地证明、完税证明等原始单据单证,并对鉴定意见类证据材料作实质审查,成功实现对最初指控的偷逃应缴税额中大半数额的扣减,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涉案财产重大权益。但由于起初指控数额远超特别巨大标准,故虽实现大半数额扣减,剩余数额仍超过特别巨大标准,仍需为当事人寻找其他从宽量刑依据。
随后,郝赟律师就本案中上下游同案人的供述采信与客观证据虚假印证的问题,法律推定、事实推定与证据相关性注意规定的理解问题,以及证明责任分配与证明标准等问题,与办案机关展开沟通,主张限缩本案的共同犯罪成立范围;同时,从上下游全流程的分工支配、单证控制、人员结构、分配模式、涉外环节、行业资历等经营实际情况着手,主张当事人应当成立从犯,且综合全案宜适用减轻而非从轻。
最终,本案当事人在实现大半偷逃税额扣减的基础上,进一步被人民法院认定为从犯、减轻处罚。考虑到其本具有累犯的法定从重情节,决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比检察机关有期徒刑十二年的量刑建议减少了一半刑期。当事人及其家属对辩护人的专业能力与辩护工作予以高度认可,并由衷地表达了感谢。
从新型犯罪研究到复杂案件攻坚,乾成律师始终以扎实的专业功底、严谨的办案态度,诠释法律人的责任与担当。未来,乾成将继续聚焦刑事辩护前沿问题,不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法治建设贡献更多力量。
郝 赟
乾成律师事务所
新型犯罪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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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代理与控告|争议解决、合规与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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