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1日,乾成律师事务所祝博、程全律师承办的一起破产衍生诉讼案件收到法院正式裁定:批准涉案破产企业清算转和解方案,同时同意股东出资纠纷案调解结案。
这是多方共赢的结果:一方面,股东的出资责任部分免除,减少了一千多万元的损失;另一方面,破产企业的80多名债权人避免了漫长的诉讼、执行期,实现落袋为安,清偿率大幅提高。
案件概况:“三无”企业被申请破产,
挂名股东突陷巨额债务困局
涉案破产企业为典型 “三无” 企业 —— 无人员、无财产、无账册。管理人接管时,企业银行账户仅余2万元,而80余名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总额近900万元,资产与负债差距悬殊。
经管理人核查银行流水发现,公司成立初期,实控人涉嫌全额抽逃注册资本。更棘手的是,该实控人已因病去世,名下未查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其继承人亦明确放弃继承。无奈之下,管理人为保障债权人权益,向公司另一名小股东提起追收抽逃出资诉讼,要求其承担近2000万元的出资责任。
事实上,该小股东仅为挂名身份,从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也未从公司获得任何股息、分红等收益,突如其来的巨额诉讼让其陷入焦虑。小股东紧急联系祝博、程全律师。深知二位律师不仅在股东责任纠纷领域经验深厚,更对破产程序有深入研究,小股东果断委托二人代理本案。
接受委托后,祝博、程全律师迅速研判案情,发现本案难点重重,单纯通过诉讼化解矛盾难度极大:
法律风险与履行压力并存:公司法对股东出资责任规定严苛,即便小股东无抽逃行为、对实控人抽逃不知情,在管理人发起的追索诉讼中仍处于被动地位,存在败诉风险;更关键的是,管理人追索的2000万元出资款远超900万元申报债权总额,即便最终债权核定金额不超900万元,小股东仍可能被判令全额实缴2000万元注册资本,履行压力巨大。
责任主体缺位且无其他追收资产:公司经营不善的核心责任在实控人,但实控人身故且无遗产可供执行,责任追溯链条断裂;除向小股东追索出资外,破产企业已无其他可追收资产,债权人清偿希望几乎全系于本案诉讼结果。
关联企业合并破产风险暗藏:因实控人不当经营、随意挪用资金,涉案企业关联方存在合并破产可能。而关联企业债务问题更严重,一旦合并破产,小股东或将承担更重的连带清偿责任。
基于此,律师团队敲定 “庭审抗辩固优势,破产和解破困局” 的代理思路——先通过庭审抗辩争取有利地位,再依托破产和解程序彻底化解股东出资责任争议。
庭审中,祝博、程全律师围绕两大核心论点展开强力抗辩:一是明确小股东的挂名属性,提交证据证明其未参与任何经营决策,未领取工资、奖金及分红,公司运营全程由已故实控人操控;二是举证证明小股东未实施抽逃行为,对实控人抽逃注册资本毫不知情。清晰的逻辑与扎实的证据链,让原告在诉讼中逐渐陷入被动。
趁此机会,律师团队顺势提出通过破产和解破解僵局,并分三步推进:
第一步:精准捕捉和解契机
债权人对诉讼结果期待较高,认为胜诉后可通过执行小股东财产大幅提高清偿率;而管理人出于审慎履职考虑,更倾向于通过法院裁判规避决策风险,主动和解意愿极低。
为打破僵局,律师团队在诉讼积极抗辩,让对方意识到,虽然
管理人胜诉,后续执行仍可能面临诸多障碍,存在执行落空风险;若诉讼失利,债权人将再无任何还款来源,清偿率近乎为零。在各方充分认知风险后,律师团队代表小股东提出和解方案:小股东主动承担部分债务,为债权人提供现金清偿,助力其快速回款;债权人对和解外债务予以减免,彻底了结纠纷。
第二步:全力攻克表决难关
和解方案需满足 “债权人人数过半数、债权金额占比超三分之二” 的法定表决条件,而本案表决阻力极大:80余名债权人诉求各异,部分人坚决反对债务减免,宁可承受全额损失也要 “赌一把” 诉讼结果;更关键的是,两家银行债权人债权占比近四分之一,受内部决策制度限制,银行对本金大比例减免通常持否决态度,这无疑进一步压缩了同意票空间,每一票的争取都至关重要。
第三步:逐户沟通 + 异议争议债权,全力争取支持
起初,管理人反馈多数债权人反对和解。律师团队并未退缩,而是逐一向债权人电话沟通,耐心释明和解方案的核心优势——相较于漫长诉讼与不确定的执行结果,和解可实现快速现金清偿,大幅降低债权损失。事实证明,多数债权人的 “拒绝” 并非真正反对,而是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 “暂缓同意”,经细致沟通后,大量债权人转变态度支持和解。
同时,律师团队在核查债权申报材料时发现,几笔债权存在明显争议,包括未实缴出资股东对公司的借款债权、已过保证期限的担保债权等。团队随即向管理人正式提出债权异议,推动排除不合理争议债权。此举不仅提高了合法债权人的清偿率,更直接提升了和解方案的表决支持率。
最终,和解方案顺利通过债权人会议表决。2025年12月31日,法院最终裁定批准破产企业清算转和解方案,这起棘手的破产衍生纠纷就此圆满落幕。
本案的成功办结,充分彰显了祝博、程全律师在复杂破产衍生纠纷中的专业研判能力与破局智慧,也再次印证了乾成律所 “以专业之力化解法律困局” 的服务理念。
祝 博
乾成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企业金融业务中心主任
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具有十年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经验,司法部死刑复核程序专家律师库成员。
祝博律师擅长处理股东出资责任纠纷、公司代表诉讼及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等复杂公司治理相关商事案件。在企业债务危机化解方面,具备破产重整、和解、清算以及庭外重组的全方位实践经验。曾分别代表债务人、债权人、投资人及管理人等多方主体参与破产案件,能精准把握各方核心诉求与博弈底线,从而设计出更具实操性和共赢性的解决方案,为企业提供从风险预警到危机挽救的一站式法律服务,帮助困境企业实现企业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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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全律师拥有十余年律师执业经验, 专注于不良资产处置、破产重整和涉外法律事务。
程律师曾在一家国有大型金融机构担任资产保全部总经理,从事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工作,4年内完成不良项目现金清收近20亿元,部分破产重整项目实现本金无损回收。程律师还代理了中植系、中融信托、中诚信托等涉众类金融化债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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