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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作为决策依据的“全局信息”。理论上,AI的信息存储近乎无上限,且几乎可以实时更新,跨区域、跨部门的全量数据可自动整合,打破“数据孤岛”,为决策提供充足素材。 -
二是作为分析过程的“客观性与无偏性”。算法公平性优化与多源数据交叉验证,让AI分析及判断可以规避主观偏好与利益干扰,再加上透明化算法框架的可追溯性,从技术层面杜绝“人为干预”与“弹性寻租”空间。 -
三是作为治理效率的“全时段、实时性、连续性”。很显然,AI能做到7×24小时无间断运行、毫秒级响应突发情况,且持续跟踪问题演变、治理效果,而人不行。 -
四是作为公平尺度的“一致性与标准化”。AI可将治理准则转化为统一算法逻辑,在不同场景下以一致标准处理同类问题,进而为社会行为提供更为情形的准据。 -
五是作为治理成本的“自发学习”与“规模化复制” 。可以赋予AI自发提炼治理经验的能力,训练完成的模型可零边际成本规模化部署,让优质治理能力“举一反全”地快速普及,大幅降低整体治理经验学习成本。
陈昱竹
乾成合伙人、示范团律师
中国法研法律智能应用创新中心主任
数智枫桥研究院联合创始人
拥有十余年复杂争议项目管理、多元解纷方案设计、法律创新及团队组织管理经验,为刑事案件、重大商事争议案件当事人提供综合、高效的全流程法律服务,并长期负责团队专业化、标准化建设。
深谙公司治理、投融资及商业模式分析,曾在多宗复杂纠纷中,通过股权及合作架构设计,快速解决争议并推进交易达成;在ADR非诉解纷、策略制定、调解和谈、风险评估及项目管理方面有丰富的成熟经验。
担任“数智枫桥”基层治理系列应用及“法观AI”法律垂类大模型总设计师,在“法律+科技”、数据合规治理及机制体制建设方面,深度参与多地政法课题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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