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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沉冤终昭雪 乾成李金宝律师代理张宝财合同诈骗案再审改判无罪 | 乾成业绩

发布日期:2026-01-28 浏览次数: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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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李金宝律师代理的张宝财涉嫌合同诈骗罪(此前报道:太原中院决定再审!时隔17年合同诈骗罪申诉一案取得重大进展 | 乾成业绩)再审案件迎来终局裁判——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经全面审理,全面采纳辩护律师核心意见,作出无罪判决,为这场历时数年的冤案申诉画上了公正圆满的句号。这一判决不仅还当事人清白之身,彰显了司法机关有错必纠的坚定立场,也见证了乾成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坚守与硬核实力。

时间回溯至2006年,王某等人控告张宝财以出口公路护栏为名签订合同收取定金构成合同诈骗,该案经侦查、审查起诉后迅速进入审判程序。2007年7月,一审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张宝财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六十万元,同年9月,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事实上,案件审理过程中,张宝财及其家属、辩护律师曾多次提交证据,证实涉案合同款由上家孙某收取,张宝财本人并未实际占有款项,亦无虚构事实、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但遗憾的是,从侦查到二审的整个司法程序中,上述关键证据未被裁判文书提及,上家孙某及相关公司更被认定为“查无此人”,这一事实认定的关键偏差,导致了这起错案的发生。

二十年间,张宝财家属从未放弃对正义的追求,始终奔走申诉。2023年,张宝财家属找到乾成律所李金宝律师,希望借助专业法律力量为案件翻案。李金宝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对全案进行细致研判,在梳理案件材料后明确判定本案存在明显错判情形,随即组建辩护团队启动申诉工作。为还原案件事实真相,团队多方搜集新事实、新证据,反复核查案件细节李金宝律师通过全面细致阅卷,进一步厘清案件事实脉络,明确本案属于诈骗案中的“真凶再现”情形,同时张宝财与真凶不存在串通诈骗的事实

再审审查阶段李金宝律师多次与案件承办人通过电话、书面形式沟通交流,坚定阐述无罪辩护观点,清晰梳理案件争议焦点,先后提交了多份辩护意见以及新证据。

2023年8月25日,该案取得阶段性重大进展——太原中院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也成为太原中院近年来首例决定再审的刑事案件。历经17年,该案进入再审阶段。经进一步审理,太原中院于2023年12月15日裁定将该案发回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发回重审后,迎泽区人民法院先后召开两次庭前会议,讨论因张宝财已经去世是否开庭、非法证据排除、侦查人员出庭以及证据等问题。李金宝律师先后提交了《开庭申请书》《查阅同步录音录像申请书》《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申请侦查人员出庭申请书》以及二十余份新的证据,并多次前往太原迎泽区人民法院当面与法官沟通辩护意见。

发回重审后经过近2年的时间,2025年10月29日迎泽区法院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历时2天,当年侦查人员、部分报案人出庭。庭上公诉机关仍坚持认为虽然真凶再现,但是张宝财作为中间商,在当年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项目虚假,还收取项目定金,构成合同诈骗罪。据此,李金宝律师在法庭发表了详细有力的辩护意见,并在庭后提交了两万余字书面辩护意见,认为“本案没有证据证明张宝财和孙某存在串通的行为,更没有证据证明张宝财收取四报案人钱款时存在明知项目虚假还骗取钱财的主观故意”。最终迎泽区法院全面采纳了李金宝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认为“被告人张宝财在案发时以中间商的身份与他人签订加工合同并收取钱款,但并无充分证据证明其在案发时明知案涉项目为虚假,认定被告人张宝财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和诈骗行为的证据不足”,依法作出了重审判决,宣告张宝财无罪,为这起跨越二十年的申诉案画上了正义的句号。

二十年的沉冤昭雪,是当事人及家属坚守正义的结果,也是辩护律师专业履职的成果,更是司法机关维护司法公正、勇于纠错的体现。作为本案的代理律师,李金宝律师表示,刑事辩护工作肩负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守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使命,此次案件改判无罪,不仅是对当事人个人权益的维护,更是对司法公信力的彰显。在办案过程中,乾成律师始终秉持专业、专注、专心的服务宗旨,以严谨的法律分析、扎实的证据搜集、坚定的辩护立场,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这也是乾成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的一贯坚守。

乾成律所高度重视刑事辩护业务,汇聚了一批专业能力过硬、办案经验丰富的刑事律师,秉持“新时代律所样板间”的发展定位,深耕刑事辩护等业务领域,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丰富的实务经验与极致的敬业精神,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精细化的法律服务。此次案件再审改判无罪,既是对乾成律所刑事辩护专业能力的肯定,也彰显了律所“守护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的执业初心。未来,乾成律所将继续坚守法律信仰,深耕专业领域,以更精湛的法律技能、更严谨的执业态度,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司法公正落地生根,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专业力量。


李金宝

乾成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金融犯罪业务中心主任

 个人简介 

李金宝律师,现为乾成律师事务所刑事部金融犯罪业务中心主任,高级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商事犯罪预防与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执业十余年,专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曾代理一审判决无罪案例、不起诉案例,并推动张某某诈骗案17年后启动再审,该案件系太原中院近年来首例决定再审的刑事案件。

 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 | 企业刑事风险防控 | 重大商事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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