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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台丨成为「有效」律师的五点建议

发布日期:2026-02-24 浏览次数: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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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大家好,我是江春。新年伊始,开工大吉。

在这个充满仪式感的时间节点,我们往往习惯于许愿:愿案件顺利,愿客户满意,愿收入增长。但今年,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个不一样的开工寄语:愿我们都能成为「有效」的律师

之所以想到这个话题,是因为近期重读了一本经典著作——彼得· 德鲁克的《卓有成效的管理者》。这本书写于1966年,跨越半个多世纪,书如如不动,而我在变化和成长,重温时便有了不同的感悟,于是想与大家分享交流。

德鲁克开宗明义:现代组织当中的每一位知识工作者都是“管理者”;知识工作者必须以成果和贡献作为指引——成果和贡献,就是“有效”;有效不是天赋,是可以习得的习惯。

作为律师,我们是典型的知识工作者。我们以专业立身,以智慧为业,每天在案卷中埋首,在法庭上鏖战。但有一个问题,值得我们每个人在新年伊始认真追问自己:我的工作,真的“有效”吗?

这里的“有效”,不是指“忙”,不是指“累”,甚至不完全是“专业”。德鲁克的定义简单而深刻:有效,就是做正确的事,并把它做成。是把知识转化为成果,把努力转化为价值,把专业转化为贡献。

基于这本书的启发,结合我个人的思考,我梳理了五点建议,与大家共勉。愿新的一年,我们不仅做“勤奋”的律师,更做“有效”的律师。

0 1
管理自我,而后管理他人

德鲁克全书的落脚点,是“自我管理”。很多人看到这本书的标题,会认为这本书是给“管理者”看的。有人因此想“我又不是管理层,我不带团队,这本书可能不适合我”。但德鲁克认为,知识工作者是否属于管理者,并不取决于他是否管人,在知识型组织中,有人连一个下属也没有,却仍然属于管理者。

在知识领域,并无上下级之分,只有长幼之别,但团队需要有层级制度,才会涉及到管理他人的命题,要想让团队有效,首先需要自己有效。德鲁克说:“管理者如果不能致力于使工作卓有成效,现实必将迫使他们一事无成。”这句话对所有律师都适用——无论你是否带团队,无论你是否有“管理头衔”,只要你对事务本身、对案件结果负有责任,你就是管理者。而管理的起点,永远是自己。

律师无法被严格细致地监督,必须以成果和贡献作为指引,而成果和贡献正是“有效”的题中之义。管理自己的时间,管理自己的精力,管理自己的情绪,管理自己的成长。在充满不确定性的执业环境中,这是我们唯一能够掌控的事。

新年的第一个建议:每一位律师,都要把自己当作一家“企业”来经营。你的专业是产品,你的声誉是品牌,你的客户是市场,你的成长是利润。而“有效性”,就是这家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0 2
管理时间,而非被时间管理

时间是最稀缺的资源,不善用时间,就什么都做不成。德鲁克说:“有效的管理者不是从工作任务开始,而是从时间开始。”

律师的工作有其特殊性,客户的电话、法官的通知、同事的询问、紧急的事务,随时可能打断我们的节奏。如果不加管理,我们就会陷入“被事务推着走”的被动状态,一天下来忙忙碌碌,却说不清到底完成了什么。

此前常被同事和同学问起,我是怎么做时间管理的。工作十年以来,我从最初只能单线作业,到如今可以大致齐头并进,结合本书的指引,想和大家分享一些可供参考的做法:

(1)记录时间,诊断去处。可以先用一个月时间,如实记录自己的时间都用在了哪些事情上,然后分析时间的使用情况:看看哪些事情产生了成果和贡献?哪些事情在不知不觉中消耗了时间?找到那些可以砍掉的、低价值的事务。如此不断反馈、调整、优化,把时间花在刀刃上。

(2)整块时间,用于要事。我一般会提前梳理近两周的工作计划,先把确定性事件敲定下来,比如开庭、必须参加的会议。然后把剩余可用时间划分出来:至少留出每次不低于2小时的整块时间,用于深入研究、案件讨论等需要高度专注的工作。碎片时间,例如路途中,则集中处理信息回复、电话沟通、线上会议等事务性工作。把最清醒的时间,留给最重要的事。

(3)要事优先,明确次序。梳理工作任务时,优先处理那些需要决策的事情,不要让事情的推进停滞在自己这里;优先处理可能直接产生成果或贡献的事情。每天问自己:今天哪件事做成,会让其他事情变得更容易甚至不再必要?

(4)善用工具,提高效率。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每个人的时间总量都是固定的,无法增加,因此提升“有效性”的关键,就在于提高单位时间的产出。十年前读《明日世界的律师》时,我曾疑惑:律师业如此传统古老,真的能被技术颠覆吗?这十年间,我们不仅见证,更亲身经历了技术的迭代更新,AI工具的层出不穷。技术改变法律行业,早已从一个概念,变成了正在发生的事实。面对这一现实,我们能做的,不是固守旧习,而是放下身段,拥抱变革。善用工具,以效率撬动有限的时间。

(5)留出时间,回弹蓄能。每周都要有一段属于自己的时间,用于身体或心灵的调整。律师是一个消耗体力和心力的职业,没有回弹的能力,就难有可持续的发展。我一般会利用某个工作日午休时间颂钵冥想,以及周末1-2个小时运动。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为自己选择合适的时间与方式,但这个时间一定能挤出来。

另外,关于很多人问到我如何平衡工作与养娃的问题。我目前有个在读幼儿园的小朋友,我的指导原则是,以身作则,成为他的榜样,兼顾陪伴与支持。现阶段的安排是,在不出差的情况下,尽量做到早起送孩子上学,周末有效陪伴;每周选一天(一般是周三)早点回家,给孩子一个周中期盼;其他时间则集中精力处理工作。同时,尽量不缺席对孩子真正重要的场合(要判断),并为他安排感兴趣的、有益的活动课程,既丰富他的时间,也助力他的成长。等他长大一些,我会考虑,在合适的情况下,带他参与我的工作。因为我小时候,经常跟着父母去旁观他们的工作,看到父母的勤奋辛劳,知道一切来之不易,同时接触不同的事件和人,对我的成长还是很有收获的。之前听蒋勇律师提及,他小时候在假期也经常跟着父亲到处出差,他有时候也会带着自己的女儿一起工作。如何把工作和养娃有效结合,也是个值得探讨的话题。

0 3
专注于贡献

德鲁克全书最核心的追问是:“我能够贡献什么?”

这个问题的力量在于,它把我们的注意力从“我做了什么”转向“我的工作让谁产生了什么不同”。对律师而言,这个“谁”可能是法官——你的法律文书帮助他看清案件本质;可能是客户——你的服务解决了他的困境;可能是团队——你的能力为团队带来业务,你的经验帮助年轻律师成长。

德鲁克尖锐地指出:知识工作者容易陷入“专业主义陷阱”,只关注专业知识和技能,忽视外部世界的需求和变化。

律师作为知识工作者,生产的不是“实物”,我们必须弄清楚谁会使用我们的产出,要弄清楚其他人需要什么,看到了什么,理解了什么。作为律师,我们的根本目的是服务于客户,律师个人及律所的成果只会来自客户。因此,我们要学会从服务对象的角度思考问题。在每个案件开始时,问自己,这个案件的“成果”或“价值”究竟是什么?这里的价值,不仅对客户,也包括对团队。

0 4
发挥众人长处

德鲁克关于用人长处的论述,值得每个人深思。他说:“有效管理者以长处立身处世。这里说的长处,包括他们自己的长处,还有上司、同事和下级的长处,以及情境中的有利因素。众人的长处才是真正的机会所在。”

发挥自己的长处,相对好理解。对律师而言,有些人擅长沟通协调,有些人擅长技术深耕。坦诚面对自己,了解自己的长处,把精力放在自己可以发挥影响力的地方,专注于提高绩效,而不是焦虑自己不能做什么。

德鲁克对我更大的的启发在于,如果要「成事」,除了认清自己的长处并把它发挥到极致,还要看见合作伙伴的长处,包括上级、同事,并善用他们的长处。我所在的示范团是一个大团队,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优势和短板。首先,对于团队伙伴,要多问“他能做什么?”,要见人所长,并用人所长。其次,对于发挥上级的长处,以我为例,就是廖律师,我需要思考的是:“廖律师真正擅长的是什么?他要了解哪些内容才能发挥他的长处?他要从我这里得到哪些信息和支持,才能做好他的工作?”这些问题想清楚并做到,沟通会更加有效,成果与贡献也会更加可及。

正如这本书所说,组织的目的,正是让一群平凡的人做出不平凡的事。

0 5
有效决策,而非凭感觉行事

决策就是判断,是在不同备选方案之间做出选择。德鲁克指出:有效的管理者不做太多的决策,他们只做重要的决策。决策不是为了求快,而是为了求对;不是为了消除分歧,而是为了通过不同意见的碰撞,找到最优方案。

在律师工作中,我们每天都在做决策,不管是处理案件过程中的诉讼策略选择,还是参与律所的公共运营事务。德鲁克提供的决策框架,值得我们借鉴:

-明确问题的性质——这是普遍性问题,还是例外性问题?共性问题必须用规则和原则解决,只有例外情况才需个别处理。

-界定决策的目标——我们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哪些条件是必须满足的?

-重视不同意见——没有不同意见,就不做决策。不同意见不是障碍,而是激发思考的资源。管理者必须做出的决策,靠鼓掌欢呼是做不好的,需要合乎逻辑、经过深思熟虑且有根有据的不同意见。不同意见本身就可以为决策提供备选方案。

-关注执行与反馈——管理者是实干者,任务就是做事。决策必须有明确的责任人(行动必须与执行者的能力匹配)、时间表和执行路径。建立反馈机制,根据实际情况持续检验并及时调整。

结语

德鲁克在全书结尾传递了一个坚定的信念:有效性是一种习惯,是一套实践的综合,不能被教会,是可以学会的

组织由许多个体组成,个体有效,组织自然有效。这本书的结语中有一段描述个人与组织相互关系的话,也与各位共勉。“一些组织之所以更加有效,根源并不是因为它们拥有更好的人,它们之所以拥有更好的人,是因为它们以高标准、好习惯和好氛围激励大家实现自我发展,而这些激励因素又来源于个人在努力成为有效管理者这个过程中进行的系统的、聚焦的、有目的的自我训练。”

成为有效管理者的自我发展,才是个人的真正发展。希望我们每个人,在“干中学”和通过练习实现自我发展。从「法律专家」成为「卓有成效的管理者」,从「完成工作的人」到「创造价值的人」。

在日常之中,践行卓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