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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成资讯|郝赟律师受邀讲授经济犯罪、网络犯罪、秩序犯罪的刑事辩护讲座

发布日期:2024-12-09 浏览次数:1160

2024年12月5日,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新型犯罪研究中心主任郝赟律师受邀在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讲授题为“以规范目的发掘刑事辩护空间:聚焦经济犯罪、网络犯罪、秩序犯罪”的刑事辩护专题讲座。

郝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其办理的银行金融、票据金融、知识产权、信息数据与网络平台、市场许可与商业创新等领域的刑事案件为脉络,结合规范保护目的理论,详细阐述了司法实务中如何综合运用法益发现与法益权衡解释与厘定刑法保护法益,如何运用实体刑民行交叉与法秩序统一性在刑法不够明确之处向民商、行政前置法规范中寻找规范明确性,如何为刑法谦抑性找到具体可见可说服的实践应用思维方法,由此开展刑事辩护与合规风险融贯性预测等内容。

此前,郝赟律师的该规范目的刑事辩护相关主题讲座除在本所开讲外,还曾受邀在律师协会、专业论坛、研讨会、多家律师事务所授课十余场,内容历久弥新,受到法学专家、律师同行等法律工作者的广泛好评。

本次讲座中,针对非法经营罪等市场、商事、经济犯罪,郝赟律师详细阐述了面向法定犯、行政犯的经营行为主体、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社会效果权衡等四大辩护侧面,通过规范目的与构成要件的严格认定与扩张认定,比较民商、行政前置法与刑法的处罚范围,正确对待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既有判例与待决案件、类案与异案的关系等方法,为有效辩护提供梯度化的辩护方案。

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等数据、信息、网络犯罪,郝律师指出,纳入刑事违法性谦抑判断的民法根据不仅指民法典等制定法,还要从民法原理与一般法理、事理、情理中寻找“入罪以法,出罪以理”的辩护依据。

针对虚假诉讼罪,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印章类犯罪等妨害不同领域社会秩序的犯罪,郝律师提示,主体利益是目的,秩序仅是保护利益的手段,应当根据不同秩序犯罪保护法益的特征与需要而对相应罪名采取不同的解释取向,除非有特别重大法益的特殊保护需要,一般须警惕就秩序论秩序地将单纯侵犯观念的抽象秩序、而不对有关主体利益造成实害或具有危险的行为作为刑事犯罪处理,更要谨防以保护秩序为名侵害主体权益。此外,刑法上的超个人法益只有能够还原为个人法益才具有正当性,公共秩序法益须具备关涉第三人的涉他性才能成立,应当关注刑事追诉与行政监管的规范目的逻辑界分。

此外,针对贷款犯罪、票据犯罪等金融犯罪以及侵犯著作权罪、商标犯罪、专利犯罪、商业秘密犯罪等知识产权犯罪,郝律师指出,应当运用民商事底层概念逻辑解释刑事构成要件要素,但不应对不同法域的概念望文生义、不加甄别地作简单嫁接与机械移用,若欲援引不同法域的概念作跨法域的比较理解,则务须对相关概念作溯源性检视。此外,应当尤其注意识别预判民商事与行政部门法的变动对刑事法律风险的影响。

此次活动为律师提供了交流学习的宝贵机会,郝赟律师的专业分享对推动刑事辩护领域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未来,乾成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持专业、创新、进取的精神,在刑事辩护领域深入探索。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业界同仁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各类专业活动,共同推动刑事辩护理论与实践的进步。

郝 赟

乾成律师事务所 

新型犯罪研究中心主任

 个人简介 

郝赟律师,兼任北京大学《燕大法学教室》刑事法编辑,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研究员,北京市犯罪学研究会会员,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专家讲师,北大法律信息网签约作者,无讼研究院特约作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律(法学)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博士。

专注于刑事辩护、代理与控告,争议解决,合规与风险防控;市场、金融、经济犯罪,信息、数据、网络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社会秩序犯罪,涉企业犯罪,刑民行交叉,商事法律事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涉案财产处置等。获得取保候审、撤销案件、不起诉、免刑、缓刑、刑期实报实销、减少罪名、轻判、改判等无罪、轻罪、罪轻的有效辩护成果,以及解封财产、挽回损失、涉案财产执行、国家赔偿、刑事危机处置、合规体系建设、反舞弊与控告、减刑、假释等实现委托方多样法律诉求的效果。

在学术刊物、专业论坛等平台发表专业研究文章数十篇,出版著作若干,多次在各级、各类论坛及研讨会获奖、授课、受邀发言、接受媒体访谈。专业研究成果被权威、知名专业平台广泛收录。

更多代表案例与专业研究详见个人专业原创公众号:“应用刑事法学”。

 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代理与控告|争议解决、合规与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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